再荒凉的偏僻之地,有了年轻人,就有了热情,有了歌声,有了狂欢,有了生命的意义。他们聚集在一起,丝毫也感觉不到时间飞流而逝,一直乐此不疲地狂歌曼舞。
梅雨吟以不同寻常的气魄,令几乎所有少女都成了他的拥趸。他就像通过选秀手段炮制出来的名星,人气之高,粉丝之多,无人能比。不论他走到哪里,干什么,或者说什么,她们一如既往地为他喝彩,为他呐喊;就连想去寻找华天雄和王诗雪,也被她们及时洞察玄机,抢先绊住了他的手脚。他于是什么也干不了,只有陪着她们跳着唱着闲话着。
东方的天边露出一抹熹微,他忽地想起得尽快赶赴火车站,搭乘火车回家探亲,不由惊讶地大叫一声,再也顾不得莺莺燕燕们的情绪,一跃而起,就要奔向火车站。
少女们一阵失落,想也不想,拔脚就要去送他。
顷刻之间,摩托车,小轿车,越野车的队形就摆好了,吆喝的吆喝,拉的拉,扯的扯,想把他拉到自己的身边,趁着最后的一点时间,多跟他说上几句话,或者让他理解她们的心思。
一夜未曾合过眼,梅雨吟可不敢上她们的车,炮制出来的理由失效之后,不再恋战,觑个空当就想赶快溜之大吉。
然而,他溜不成,少女们早就把四周堵得严严实实。
男子汉们在醋缸里泡了一个晚上,本以为梅雨吟一走,他们就会舒心了,谁知竟是这种阵仗,心里更是酸溜溜的。
刘心怡一眼看穿了中尉的心思,连忙劝她的同胞们罢手,谁知迎来了大家的围攻。于是,只好用美丽的眼睛向王诗雪和华天雄求救,希望他们前来解围。
华天雄对少女们不假思索地一齐向梅雨吟大献殷勤感到莫名其妙,却自知在她们眼里,自己是一个恐龙级人物,说出来的话,入不得人家的耳朵。经过一夜的洗礼,他可不想做恶人,假装没有读懂她的眼神,站在一旁袖手旁观。
现在,心里的郁闷已经一扫而光,他要在最后时刻,把一切都传给王诗雪,然后从容面对即将到来的命运。
老实说,他仍然留恋部队。他理想的根基牢牢地扎在部队的土壤里,脱离部队**的生活,就无法实现;他智慧的着眼点也在部队,脱离了这片天地,一样无法发挥。为此,哪怕他真的做好了脱掉军装的准备,哪怕他知道不可能有奇迹出现,但是,军装还穿在身上,他依旧觉得眼前隐隐有一团火光在闪烁,对仍然留在部队,把自己的热血、智慧、忠诚、责任奉献给部队充满希望,充满期待。
与此同时,沉淀在心灵深处的家的因子在不停地膨胀,不停地扩张。这些年来,他身在军营,国家、部队、军事在他心头的地位,远远超过了一切。一旦目标注定将要离他远去,强压在心底的家庭与爱情的禾苗就噌噌上长,把他往家里引。
他要回家。他要知道父亲的病是不是痊愈了,他要帮助妻子杨柳处理家务,他要好好地教导儿子,以弥补多年未曾好好照顾他们的亏欠,尽一尽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
曾几何时,他一样曾经那么渴望和迷恋爱情以及家的温暖。而且,他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有远大理想,跟千千万万普通人一样,他最大的愿望,曾经只不过是为了跳出农门,不再过那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在千军万马勇闯高考这座独木桥的战斗中,他被挑落马下。进大学无望,家里又负担不起他复读的费用,听说部队考题简单,一旦进入军校,根本不需要伸手向家里要钱,反而仍有津贴可拿,他平生第一次为自己的命运作出选择:报名参军。
体检,政审,走完一套应有的程序,他实现了人生第一个目标:穿上军装,走进军营。
初入军营,连队指导员陆晓峰副指导员付宝安,还有连长副连长,因为看到他是正牌高中毕业生,刚刚从地方高考的千军万马当中冲杀出来,虽说是败军之将,却也为新兵的整体素质不佳注入了一份亮丽的色彩,不由对他另眼相看。他看到在部队博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就要来了,心里头的高兴劲,简直没法说,时时刻刻,事事处处,唯连队干部的话是从,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兵。
新兵训练一结束,他因为各方面都非常优秀,得到了去军区特种训练大队集训的机会。
这一下,可让全体新兵,尤其是跟他一个火车皮拖到部队的老乡眼红不已。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他从此拉开了跟其他新兵的距离,而且,军区特训大队就在离他家不过几十里远的山里,也有了回家的可能。
离家近了,可以呼吸那熟悉的气息,倾听那熟悉的声音,吃那熟悉的饭菜,喝那熟悉的饮水,也可以看到父母和所有的亲人。这是他刚刚当兵的那个年代,谁都期盼的奇迹。他一面暗自为幸运女神真的光临到他头上而欣喜不已,一面暗地里打定主意,只要有机会,就会跑回家一趟,看一看他的亲人。
机会很快就降临了。
特种大队的训练是严酷的,也是不依常规的。上了一段时间的理论课,就转入了面对面的格斗,甚至战术操练。
这一天,天幕刚刚合上,他就接到了命令:独自一人连夜去六十余里远的一个山村,找回一个规定的目标。
交到他手里的东西只有三样:一支手电筒,一块指北针,一张地图。吃的喝的用的,甚至在哪里睡觉怎么睡觉能不能睡觉,一切需他自己看着办。时间以第二天晚上同一时刻能够回到驻地为合格。
他毫不犹豫地上了**。
像这样的训练,在新兵连的时候,他曾经尝试过。别说手里还有手电筒,还有指北针,还有地图,就是没有这几样东西,他一样可以去的。因为,那儿离他的家仅仅只有几里**。他对那儿的一切了如指掌,就是闭上眼睛,也决不会走错**。
上中学的时候,每逢星期日,他都要跟年龄相仿的伙伴一道去那儿砍柴,或者捡花生拾麦穗。他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儿其实是一大块坟地,好几座坟墓经过雨水冲刷,早就露出了烂成一块块朽木的棺材板,甚至有些地方还可以看到森森白骨。胆子稍微小一点的,即使在大白天,一听那个地方的名字,就会发抖。
他管不了那么多。要说练胆,他早就练得差不多了。还在新兵连的日子里,班长就把要找的目标深埋在一座新坟里,恶作剧般地要他单枪匹马在半夜三更把它找回来。他做到了。何况这里还是他熟悉的地方呢?不就是一片坟地吗?没什么大不了,即使刀山火海,该闯他就得闯。
他知道有一条小**通向那儿,要近得多。望了望天,判明了方向,义无反顾地去了。
一**上,他不停地盘算着要是连夜把那东西取出来,顺便回一趟家,吃上母亲做的饭菜,好好睡一觉,养足了精神和体力,在下午两点之前开拔,准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回到部队。
半夜时分,他就来到了目的地,先对着地图,仔细看了一下,再把手电筒朝周围一扫。
突然,一团桔黄色的火焰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接连闪了两下,然后幽幽地朝他跟前晃荡而来。与此同时,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时断时续,时东时西,时高时低,在他周围盘旋。
他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寒颤,一种没来由的恐惧感瞬间就袭遍全身,差一点儿把手电筒扔在地上,拔腿就要朝后面跑去。
然而,他不能跑,脚下好像被一个什么东西绊住了。紧接着,一个毛茸茸凉飕飕的东西在小腿上婆娑着。
他一声惊叫,下意识地挥起手电筒,猛地砸了下去。
腿肚子一阵钻心的疼痛。他跌了一跤。双膝还没着地,嗖的一声,一团火球一样的东西在天空划过一道弧线,重重地砸在他的肩上。
他一阵晕旋,仆倒在地,晕了过去。
等他好不容易**过来,天色已经亮了。他挣扎着爬起身,睁大眼睛朝四周一望,不由失声大笑!
原来,在他的脚下,密布许许多多线头,到处撒播的是荧光粉,还有很多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毛茸茸的小玩偶。要是他一看见那团火焰撒腿就跑,就会带动线头,擦亮荧光粉,后面就呈现出无数大大小小的火焰,像幽灵一样追着不放。而那团毛茸茸的东西也会随着线头的牵引,顺着小腿朝上爬。在鬼文化大行其道的氛围里,这两样东西在深更半夜如影随行,紧紧地跟踪你,不把人吓个半死,也得好几天才会喘过气来!
他暗自庆幸那个下意识的动作打得太好了。要不然,他真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心情平静了一些,他拿出地图,对照上面的标志,很快就在一个高度腐烂的棺材里取出了班长放在里面的一张纸条。
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恭喜你,拿到了这张纸条。不过,别得意,这只能说明你已经有足够的胆量**这更刺激的活,却丝毫不能证明你就是一个合格的特种军人。
“看起来,严酷的考验还在后面。”他嘘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
奔跑了一夜,肚子很饿。华家湾离这里大约只有四五里地。成功完成任务的喜悦,使他更加急切地想回去老家,吃上母亲做好的早饭。于是,他饮了几捧山泉,就往家里跑去。
约莫二十分钟的光景,他就回到了家。
其时,父亲已经准备好了两副挑子,里面都装了刚刚打好的小麦,一副装得满满的,另一副却大约只装了大半筐,显然是要带着大儿子一块去粮店交粮的。整个华家湾的男女老少,也都动员起来了,大挑子,小担子,成群结队地朝粮店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