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反对,我**你点卡布基诺。”
麦世希有些诧异,不过还是采纳了丁安凡的**,等服务生离开后,他好奇问道:“你不喜欢蓝山咖啡?”
“不,我不反感任何一种咖啡。”丁安凡压低声音,大概不想让服务生听见,“我**你换卡布基诺的原因,是这家店最正宗的是这个。而蓝山咖啡豆,你在香港或许能遇到正宗的,在**则很难。”
“你对咖啡似乎很有研究。”麦世希看着她点的伯爵红茶。
“恰恰相反,我习惯喝茶。刚才说的这些,是我那些酷爱咖啡的朋友们的经验。”
丁安凡尤其强调“习惯”两个字,让麦世希觉得很有趣,他颇有意味地凝视着丁安凡。
“你也习惯和陌生人在这样的地方聊天?”
丁安凡把目光从伯爵红茶移到麦世希脸上。“不是每个陌生人敲开我家门后都能递给我钱夹子的。”
她的笑容很顽皮,让麦世希想起另一个问题。
“为什么你断定我是苏晴的朋友,而不是司机?”
丁安凡啜了口红茶,指节有节奏地敲着桌面。
“你的手告诉我的。”
“我的手?”
麦世希下意识看了看双手,昏暗的灯光下,自己的手没什么异状。
这时服务生过来给茶壶里加水,丁安凡把壶盖打开,推到服务生面前。“倒满,谢谢。”她笑着说。看这豪爽架势,仿佛壶里是烈酒而非温茶。
“我的手有什么不同么?”
等服务生走后,麦世希忙续上刚才的话题,他的确很想知道答案。
“你的左手拇指包括虎口部位的皮肤很白,但周围都被晒黑了,不是经常打高尔夫球,挺难晒成这个模样。”丁安凡往红茶里加了包奶精,用小勺慢慢搅拌着。“经常打高尔夫球的人,恐怕不是司机,就算你是司机,也一定是个不一般的司机,说是苏小姐的朋友,也不过分。不过我一直忘记问了,您贵姓?”
“免贵姓麦,麦世希。你就叫我世希好了。”
麦世希从西装内侧袋里掏出名片匣,拿出一张名片,摸出水笔在上面写下一个号码,放到桌上推给丁安凡。
“手写的号码是我的私用手机,可以直接找到我。”
言下之意,如果拨通名片上印的号码,接电话的人一般都不是他本人。
“丁小姐介不介意告诉我联系电话?”麦世希试探性地问了丁安凡一句。
丁安凡从包里找出一个本子,写下一个号码,撕下给他。
“你就直接叫我的名字吧,或者叫我安凡,‘丁小姐’这称呼听起来真别扭。”
“好的,安凡。在侦探社里工作,忙吗?”
“什么?”丁安凡从眼镜上方看着他,大笑起来,“侦探社?”
“刚才你判断我职业的时候,我以为你是干**的。”
麦世希微微笑着,注意观察丁安凡的反应。
“我倒是很向往这一行,可惜**这边**还不是个合法的职业。”丁安凡十指相抵,若有所思望着桌子正上方的灯,“我在学校里。”
“还在读书?”麦世希仔细打量了一下丁安凡,有些拿捏不准。
丁安凡微微一笑:“不,我教高中化学。”
“中学教师?”
麦世希正打算惊叹,丁安凡包里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手机听电话。
“喂?……我在外面。……和一个朋友喝咖啡,……回头跟你细说吧。……我知道的,……马上就回去了,别担心。……好,晚安。”挂上电话,她对麦世希歉意地笑了笑:“挺晚了,以后有空再聊?”
“没问题。”麦世希冲她的手机扬了扬眉毛,“男朋友?”
“不是。”
丁安凡摇了摇头,做手势召来服务生,把信用卡和账单一并递给他,然后转过头来嫣然一笑:“是未婚夫。”
从咖啡屋里出来,麦世希坚持要把丁安凡送到住所楼下,一直看着她高挑的身影消失在昏黄的楼道里。
然后他独自开车去了衡山**,先泡了一个极度喧嚣的酒吧,和邻座老外有一句没一句胡侃海聊,在**女郎的胸脯正中和大腿外侧塞了不少小费,接着换了一个安静得只能听到自己啜酒声的清吧。
三杯黑啤下肚后,他决定开始追求丁安凡——他不介意这女孩的当前状态是不是单身,别说有未婚夫,就算是已婚也无所谓。他手头的项目还要持续一年多,期间大部分时间呆在上海,苏晴几天后就要飞赴普吉岛拍外景,至少要在那里呆四个月,时间和时机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
突然掉落的烟灰把麦世希从冥想中惊醒,他坐直身子掸了掸膝盖,发觉手中的烟和红酒都只剩下一半。
放下酒和烟,他起身从旅行箱夹层里拿出一本书,这是他有一天突发兴起去买的《秦观词集》,这本不怎么厚的书只让他的思绪回到现实了片刻,转眼又倒拨了回去。
说是突发兴起买那《秦观词集》,也不尽然。在认识丁安凡之前,麦世希对于中国古代诗词完全是个门外汉,而丁安凡则颇为精通,时不时还出口成韵。
对于司空见惯的都市情形,她好用古诗句来形容,比如绵延的地铁,被她形容为“银汉迢迢暗渡”;而从浦西往浦东,被她戏称为“又踏杨花过谢桥”。麦世希没想到一个理科毕业的女孩,能如此迷恋古典文学。
除此之外,丁安凡还有不少古风十足的喜好,一次麦世希看见她拿着一幅刚刚裱好的字,展开一看里面是个“凡”字,笔道龙飞凤舞,却又遒劲有力。
“刚买的?”他问。
丁安凡抿嘴一笑:“刚写的。”
“你写的?”
麦世希睁大眼睛又看了一遍,他相信丁安凡的话,却不怎么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可不干剽窃他人作品这等事。”丁安凡依旧抿着嘴笑,接着看了看表,“我还有课,不能奉陪了——你不用上班吗?”
麦世希不知道怎么向她解释,只好也看了看表,时钟指向下午一点,他每次来找她的时间都不凑巧。
但也没办法,他白天总比晚上要清闲许多,唯一能与丁安凡合拍的时间是周末,而周末她一般都不肯出来,他也不好勉强。
每次与丁安凡通完电话或者见过面,麦世希都会胸闷几分钟。
自从真正开始追求这个女孩以来,麦世希发觉她远没有他所想象的那样容易接近。她的笑容不是不温暖,态度也不是不亲切,她的声音和本人一样清爽,但就这样温暖的笑容、亲切的态度和清爽的声音,却能让他十次邀请失败八次。
麦世希知道丁安凡这样聪明的女孩,一定明白他的意图,他也不想瞒她。他宁肯她做出拒绝的姿态,无论躲藏回避甚至当面直言,他都能有很多办法更进一步。唯独这种温婉有礼的交往气氛让他毫无头绪,也没有类似经验可以借鉴。
以前屡试不爽的鲜花金钱浪漫情调乃至亲朋战术,在丁安凡面前没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而他真正的情敌也就是丁安凡的未婚夫,没见过面,也没见过相片,就连名字他也不知道。丁安凡的未婚夫此时正在国外,听说几年后才能回来。
见不到情敌,完全没有丝毫信息,所以根本无从下手制胜。而她未婚夫不在身边的事实,原本应该是麦世希绝好的机会,可这机会带来的所有期望却在丁安凡一次次巧妙的太极推手下逐渐落空。
终于有一天麦世希意识到,丁安凡的深不可测,远非那些女星能比,她看似毫不设防,却处处设防。
于是麦世希只好换一种追求方式,化之前的紧锣密鼓为和风细雨,不再频繁发邀请,而是试图真正了解她的生活,包括一切兴趣爱好。
这种方式他之前从未尝试过,此时仿佛在开垦一块**地,显得谨慎笨拙。他不习惯在成功之前放弃,他自命拥有父亲遗传给他的惊人毅力和恒心,相信总有一天,丁安凡会成为他的女友。虽然她很特别,但毕竟是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