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和无尾黑猫一起坐在花园里。
喝用阳光和露水做的下午茶。
它说:“他是个很安静的人,他不像其他在森林里遇见我的人那样,问我该怎么走,并且告诉我想要得到什么。他只是像你我现在这样,安静地坐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毕竟不同。”
“不过你可以在这里住一个晚上,他曾在这里遇见萤火虫。”
2
一只、两只……
无数的萤火虫从四周集聚在这花园里,每个夜晚,都是它们的狂欢晚会。
“你看到那对萤火虫了吗,小小的萤火与其他的并无不同,但是他却一眼就看到了,并告诉我,它们有多么的相爱。”
你微微笑了。你不知道萤火虫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但是你比谁都清楚,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哥哥说,有了萤火虫之后,她就不会迷路。
我的小金鱼(寂寞是燃烧的太阳)
他们爱得多么愉快啊,我想起了小顺和钟蓝。第二学期开始,我已经不画画了,我害怕画画。那还是开学的时候,我犹豫着要不要直接退学,去北京考试。可是后来我和老虫玩笔仙的时候,我们一起彻底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测试的结果是,我们都不可能再去考试。
我们真的都没去。笔仙很灵,一张白纸上都是一些乱成一团的线条,但我们都不会再玩。为了玩笔仙的那张纸,我甚至还和老虫闹了矛盾。我坚持要把那纸保存下来,说那是我们共同创造的艺术品。老虫坚持要烧掉,因为如果不烧掉,我们就会有厄运。
最终还是被他烧掉了,如果不烧掉的话,我相信老虫会烧掉我。
他表面很沉默,其实内心很冲动。我相信他是个有虐待或自虐倾向的人。
我也辞去了学院报刊的职务。除了工作室的一些活,我更多的时间是和小顺他们在一起。
小顺是我在子笛那边认识的,他是子笛的开山弟子,是油画专业的学生,专科,大我一届。
小顺组了一个乐队,他让我过去当他们的鼓手,因为我以前当过DJ,除了学打碟之外,还学了一点打击乐。
老虫是我们的贝司。我们几个在外面租了一个厂房,即当画室,又可以做乐队的训练场所。
小顺和钟蓝之间的开始应该是那次学院毕业晚会的演出,她是台下的宾仪,穿着红色的旗袍,盘了头发,化着淡妆。双手轻轻握着,垂在身前,看上去,很端庄。
小顺站在我的前面。他在唱,我的寂寞是我正在燃烧的太阳,我的疯狂是我已经冷却的血液。
一首之后,从小顺的背后看过去,发现她正静静地看着他,嘴角有好看的弧度。
大二开学后不久。我们正在练习,她推门进来。她已经是小顺的女朋友。
小顺是真的爱她的,我知道。他从来没有那样为一个女孩子动心过,有一个词形容过他的曾经,决绝。
我们休息,他过去和她说话,她替他擦去脸上的汗水。乐队其他的人都在后面起哄,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像窗外长着的三角梅,阳光和诗歌。
有木棉花落下,被我看见。
我们练习的时候,她总是在窗前坐着。有时候看小顺,有时候看我放在那里的金鱼缸,那里面只有一条鱼。
她没有像别人那样问我那是什么鱼。如果她问的话,我可能会说,那是另一个我,一条会流眼泪的鱼。或者我会觉得那样说太矫情了,就什么都不说,只是笑笑。因为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鱼。
但是她始终没问,她甚至没问那是谁的鱼,陪她度过了一天又一天渐渐日落的时光。
那段时间,小顺变得安分了很多,我们的乐队也不再像往常那样一起烂醉如泥。
仿佛一下子,我们都失去了那种轻狂和无畏。告别苔藓抚摸阳光。
这个学期我上的是摄影专业,我常常一个人躲在暗房里冲洗照片,我也常常和我的那条鱼说话,我以为,这样就能从它那里得到她的所有心事。
也希望她可以得到我的。
白天的时候,我住在鸳鸯楼的顶楼里拍一些照片,原来是子笛的宿舍,后来他买了房子,因为和我要好,就把这个房间免费借给我做工作房。
小顺和钟蓝认识之后,我们的练习时间少了很多,而且乐队的其他两个人临近毕业,心也都渐渐沉静了下去。没有事情做的时候,我经常坐在窗台,旁边放着我的金鱼。
这里的绿化很不错,有高高的松树和木棉树,还有很多我根本无法辨识,都是青青翠翠的,幸福眼睛。?
感觉就像住在了树顶上一样。?
不过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
对面的楼房是美术系专科生的。斜斜地开着天窗,在第5层,透过玻璃看进去。钟蓝就坐在窗下,我知道,这个时候,小顺一定正坐在对面,在画架后看着她。她一定是喜欢这样的,小顺也一定把她画得很美,因为那年的阳光那么灿烂,窗外的三角梅开得那么好。一朵一朵绽放,都是她幸福的微笑。一朵一朵绽放,都是她心跳的声音。
我曾说要给她画一张油画的。我也画过,那是我画过的最美的一张画。可是我却跟沙子借了火柴,把它烧了。因为我知道,一些事情留在记忆里,更美好。
其实只看到她,我更喜欢。就好像她是挂在墙上的一幅照片,看着对面的时钟,滴滴答答。
我有时候也想,她什么时候抬起头来看看,一定能看到我就在这里看着她,可是一直没有。
我拍下很多张她微笑的样子。
七 蒲公英雾林
1
你继续往森林更深处走去。
秋风吹过,你的裙角轻轻飘摇。
这里是大片的蒲公英森林,飞扬起来,就像是起了雾一样。
2
那些蒲公英飘过你的脸,你的肩膀,又从你的指缝间悄悄地溜去。
你想起哥哥的调皮,他在你耳边轻轻吹的气。
你想起你们一起手拉着手,站在田野里。
哥哥说。
风的无影无踪如同海的无边无际。
每个人,都是飘在海面上的金鱼缸里那只孤单的鱼。
不要拆穿一个女子的骄傲
大二的时候,我们的工作室就名存实亡了。有一个原因是野人和王子和一个游戏公司签了约,开始没日没夜地给他们画人设。而另一个更大的原因是,刘大为不可救药地喜欢着钟蓝。因为我曾经在半夜写作的时候听他说梦话叫她的名字。不可救药是因为她跟小顺在一起,所有的人都说他们爱得很好。而且钟蓝一早也和我说过她不会喜欢太老实的男生,一点也不懂浪漫,会让她觉得生活没任何情趣。
有时候我会陪他喝酒。他不擅长表达自己,他一直活在自己的单恋之中,而这种单恋对他来说,也是幸福的了,他笑起来依然那么憨厚。黝黑的脸上嵌着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平分头,头发乌黑,浓眉厚唇,常常带着两个毫不畏生的酒窝。把自己的床铺保持着军训时的那种有棱有角。他把一切事情都做得有条不紊,他也把自己和她的关系处理得很好,一直保持着工作伙伴和好朋友的关系,这个时候他已经是校宣传部的部长了,部下一点也看不出他是多么的喜欢她。
我真羡慕他的处事态度。我却依然喜欢取笑他,比如他午休的时候直接往床上一躺,把叠得像豆腐块一样的被子往身上一放,就睡过去了。我给他取了个外号,叫“胸口碎大石。”
这是我在给米雅介绍我宿舍的那几个兄弟时突然想到的外号。
米雅被我逗得乱笑。米雅很年轻,米雅笑起来的时候很可爱,米雅是我唯一的学生。
米雅是我在网络上认识的女孩子。我申请了博客,我发现我是个适合写日志的人,这里有适合我的安静。我写着,爱情,爱情,我身体里的风,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最后留在了这里。
然后我看到一个女孩在**志里的留言,她说,你是幸福的。
我去了她的叶子,听到她在上面说,我终于厌倦黑白。她的叶子上很乱,阴郁的背景,极不协调的刺目的字体,很多杂乱的图片,受到伤害的洋娃娃,孤独站立的木乃伊,没有指向的路牌,还有大片大片蓝色的向日葵……
我看到别人给她的留言,“这个女子的骄傲,一直在暗处招摇,请不要拆穿她。”
她写着:“ 不如这样怀念罢,以免伤害,以免过期。从前之前,后来以后,都不见今天。”
“亲爱的,我们把什么都藏起来了,难道不寂寞吗。亲爱的,我们把什么都藏起来了,难道不寂寞吗。”
“亲爱的”。我喜欢这个词,我们两个亲爱的寂寞的孩子。我说我讨厌孩子。她说她也讨厌孩子。孩子太无助了,不像我们这样快活地忧伤着。
我们说,忧伤其实只是从我们嘴巴里说出的话。
然后我们都笑了。我们开始在QQ上聊天。只是简单的几句,说着舒丁和莫兰迪。我们不说凡·高,是的,不说。因为太熟悉。
我一边在她的叶子里听歌,一边看她贴在上面的视频照片。碎长的头发,无言的眼睛和唇。听她在博客里写,“天气转凉了。很冷。我失去怀抱,失去温暖。再也不会有人来了。我累了。我有点不喜欢独处了。我开始胡言乱语,不知所云。也许我该把自己结束在这里。明天我又会在路上,明天也许不再这样。”
我给她留言:“我们都是这样子的,都是这样子的,一直在路上,一直在寻找怀抱和温暖,一直想摆脱孤独,结束过去,可是我们都是善于怀念的啊,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怀念来拯救自己。妹妹,我们都要好好的,做快乐的自己。”
然后她开始不说话。
我想她是讨厌我的。我竟无耻的叫她妹妹。
她那么年轻,那么美。
她再也不见,叶子上的日志也不再更新,她让我觉得时间正在老去,她永远停留在那里,我无法触及。她就像是某张海报,贴在玻璃橱窗里洁白的墙上,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驻足观望,虽然我一直想把她变成精美的画册,可以细细抚摸她干净的脸。或者亲吻她的唇。
我叫她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