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喜欢舞文弄墨的人。有时报刊发表了自己的文字,往往敝帚自珍,要剪下一份另外贴起来。倒不是为了孤芳自赏,主要是想借此鞭策自己能不断有一点长进。
然而,我的这一点爱好常常碰到困难。原来,各个报刊出版单位给作者赠送“样书”“样报”的做法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寄一份,有的寄两份,个别也有寄三四份的。当然,一份不寄的也有。如某省图书馆编的一份刊物不打招呼选登了我一本小书中的一篇文章,写信去问他们“讨”一本样书也被置之不理,可见他们大概是没有给作者寄样书的规定或习惯的。
一份不寄,作者要想剪贴自己的文章当然无从剪贴起,从出版单位看,也许是很“经济”的,但未免做得太过份了一点。而寄一份样书的做法,也颇使作者为难。我有时收到一份报纸,会毫不迟疑地把属于自己的那一小块地位剪下来;但是,收到期刊——尤其是那些印刷精美的期刊或大型期刊——实在不忍心为了自己的那一点点小东西而把它弄成“残废”,于是常常搁置一边,“等待处理”。,可时间一长,往往又被拖散,要用的时候便找它不到了。对于有两份以上的“样书”,我虽然会无情地拿其中的一本开刀,但开刀之后,望着那本好好的“残废者”,也颇为惋惜,感到有一种犯了“浪费”罪的内疚。
因此,我想到了报刊的出版单位。如果报刊出版之后给作者寄样书样报的时候,除了寄一份齐全的让作者得窥全豹之外,再寄上该作者那篇文章,供作者剪贴之用,该是多么好的事情啊。一份报纸或刊物(或一本多人文章集合而成的书),作者再多,也只要拆掉两张或两本就够了。这对于原来只寄一份报刊的出版单位,破费不多而惠及作者则不小;对于寄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出版单位,则还是一个小小的节约。以寄两份的为例,假如每期刊物有30个作者,每期就可节省28本,如果是月刊,一年就是336本,以每本2角定价计算,一年就可节省60多元。全国数千种期刊加起来,就是一笔很可观的数字了。如果再加上报纸以及汇编本图书,这其间节约的人力、物力、财力,实在是不可小视的。
据我所知,目前报刊赠送作者的样书样报以两份的居多,一份的较少,不送的更少,如果能像我上面所说的略为改进一下,于国于民,都是大有好处的。不知有关出版单位的同志以为然否?
(《上海出版工作》1983,年第6期,署名:雷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