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翻译书有一个小小的苦恼,那就是许多译作中的译名极不统一,简直还不止“五花八门”。不算**的(如果从严复算起就不得了),即以近几年笔者有限的见闻而论,同一个作家、同一部作品有两三个译名的简直不胜枚举,四五个以上也是随手可以举得出例子的。譬如,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夏多勃里昂(《辞海》名),又被译作夏多布里盎、夏多布里安、夏多布里昂(见春风文艺出版社的《西方古典作家谈文艺创作》第356页、333页、382页);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在《辞海》上居然另立了一个户头叫“斯丹达尔”。他的一本名作翻译出版没几年,却有六种以上的译名: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的书叫做《巴马修道院》,《辞海》中叫《巴尔玛修道院》,《外国名作家传》中册叫做《帕尔玛修道院》(第383页),《外国文学作品提要》第一册译作《巴玛修道院》,而《西方古典作家谈文艺创作》一书在两处则分别译作《帕马修道院》(第350页)和《帕尔马修道烷》(第282页),使人不能不惊异于这个“修道院”名字之多。还有像莎士比亚的名剧《汉姆雷特》(《辞海》),又译作《汉姆莱特》(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新一版),《哈姆莱特》(《西方古典作家谈文艺创作》),《哈姆莱特》(《莎士比亚全集》);《麦克佩斯》(《辞海》),又译作《麦克白斯》(《莎士比亚戏剧集》六),《马克白士》(《西方古典作家谈文艺创作》),《麦克白》(《外国文学简编(欧美部分)》)。以上都是人名、地名音译用字不同造成的。用心的读者或许还能猜得出名虽异而实同,而有些意译造成的同书异名或同词异称则很容易使一般读者误解和上当。如雪莱的长诗《伊斯兰的起义》(《辞海》),有的又译作《伊斯兰的叛变》(《西方古典作家谈文艺创作》第209页);塞万提斯的《惩恶扬善故事集》(《辞海》),有的又译作《训诫小说》(《西方古典作家谈文艺创作》第71页);屠格涅夫的《春潮》,最近一家出版社新出时改名为《一江春水》;而**的自传,两家出版社分别名之为《苍茫时分》与《苍茫时刻》。
如此等等的例子还可以举出一大串。这种译名的不统一,不必要地增加了读者的负担,人为地造成了某些混乱。现在,实在到了应该引起重视并尽快加以解决的时候了。不然的话,随着国际文化交流的增加,外国作家作品介绍的增多,问题将会越来越严重。
解决这个问题,最理想的办法是希望有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机构(譬如翻译家协会)来负责协调译名的统一。要像管理户口那样,一个外国人或一部外国书,一般都只应给一个名字(当然要尽量译得准确)。译本尽管可以重出,但不允许在名字上“标新立异”,可在其他方面作出不同译本的区别说明。
在这个全国性的机构没有建立之前,笔者提出几项“应急措施”,供翻译工作者参考:
一、外国人的译名,尽量都采用新华社编印的译名统一手册的译法,不要以为自己并非新闻工作者就拒绝采用。
二、后起的译名,要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尽量选用已经比较通行的旧译名,不要另起新名。如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由于**文学出版社的译本早出而流行较广,新出的译本似乎就大可不必再译作《大卫·考坡菲》了。正如鲁迅1936年给赵家璧的信中所说:“‘郭尔基’在中国久已姓‘高’,不必另姓”,凡是已为中国**所接受的译名,最好都不要“另姓”和另名。
三、同一译者翻译的同一作品,修订重版时,文字尽可修改,但书名最好不要再改。如《基度山恩仇记》,书名体现了全书的中心思想,也在读者中通行日久了,不知为什么重新出版时一定要改为《基度山伯爵》?
四、理论文章或其他文章中提到外国作家作品时,应尽量以已有译本的名字为准,不要自创新名字。像《巴马修道院》目前只有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译本,译名也最为简洁,其他的译名最好向它看齐。
五、至少,同一部书中的同一作家作品的译名应当统一。像《西方古典作家谈文艺创作》、《外国名作家传》这类资料性、工具性的书,摘引的材料很丰富,如果译名统一工作做得更好一些,就会赢褥更多读者的拥护。如果说,引用的资料要忠实于原文不得有不同的话,那么,编者自己写上去的文字中总是可以统一的吧。
记得钱玄同曾经说过:人之有名,不过一种记号。而中国的古人不但有名,还有字、号以至用官衔、郡望、居室等等代名字的,有时一人的“记号”多至数十个,令人头疼。这份遗产的确已经够我们受的了。而今,把本来只有一个名字的外国人和书翻译到中国来,也变成一大堆令人头疼的“记号”,实在是很不应该的。衷心希望翻译工作者们自己辛苦一些,少一些同名异译,尽量减少一些读者的头疼吧。
(《文字改革》198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