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与不幸交织的一生——蒲松龄的复杂人生阅历
在中国文学史上,不少作家有着传奇式的生平,丰富、复杂的经历。比较起来,蒲松龄的一生要平凡、简单得多。虽然如此,却也交织着幸与不幸。
蒲松龄生于明末清初,经历了复杂而激烈的社会动荡,造成了他生计的困窘,但也极大地丰富了他的阅历;他青年时期在秀才考试中脱颖而出,但此后却屡困场屋,使他无法进入官僚阶层,却为我们留下了一个伟大的作家;他长期坐馆,身居下层,个人饱尝辛酸,倒使他与下层劳动**呼吸相通,有充分的资格充当他们的代言人。总之,他个人经历的这些挫折与不幸,为他进入中国文学史上的最高艺术殿堂创造了条件,又何其幸也!
蒲松龄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四月十六日生于山东淄川县满井庄(今蒲家庄)。其先祖可考者为元代总管蒲鲁浑、蒲鲁仁,为“般阳土著”,故有人认为蒲松龄应是蒙古族人,也有人称之为**、女真族人。
蒲松龄的父亲蒲槃,字敏吾,“少肯研读,文效陶邓,器识超远,淹博经史”(路大荒《蒲柳泉先生年谱》),但到20多岁时,还没考上秀才,加上明末战乱,便愤而弃文经商,家称小康。为人不求闻达,乐善好施,到了晚年,连举四子,生活则日见艰难,以至于“不能延师,唯躬自教子”(蒲箬《柳泉公行述》)。几个孩子中,蒲松龄天资聪明,“经史皆过目能了”(同上),最受蒲槃钟爱。他把自己科举失意的痛苦埋于心底,精心培育孩子,希望蒲松龄能踏上仕宦坦途,搏取功名,实现自己的未竟志愿。
蒲松龄的少年时代,是一个充满血与火的时代。腐败的明王朝在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军的沉重打击下,迅速瓦解,北方崛起的满族统治者依靠武力逐渐南侵,不久即取明而代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
清王朝在巩固自己政权的过程中,恩威并用,一方面以武力先后消灭各起义军和残余的南明王朝势力;一方面采取笼络**的各种怀柔政策,其中包括从明王朝继承过来的开科取士制度,使天下之士尽入其彀中。可怜的读书人无路可走,只得以努力应试为“正途”了。蒲松龄虽称不上“遗少”,但毕竟经历过两个王朝,幼小心灵中的这些烙印后来在他的作品中多少看得出一些影子。特别是发生在他家乡的谢迁起义,曾波及他的居住地,受到他父亲及叔叔的抵抗,不能不在他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蒲松龄从小跟父亲读书,虽没有受教于学府,但经史子集,诗文词曲,却无不打下扎实的基础。由于身处乡间,还造成了他对乡土文学及农村实用书的巨大兴趣。他后来之所以能写出很好的方言俚曲及一大批面向农村的启蒙读物,是与他的这种独特经历分不开的。
蒲松龄在16岁之前,父亲便给他订了亲,对象是“文战有声”的刘国鼎的次女。16岁那年,民间盛传顺治皇帝“将选良家子充掖庭,人情涌动”,刘国鼎担心女儿被选进深宫,便提早将女儿送到婆家;过了两年,蒲松龄18岁时,才正式结为夫妻。刘氏为人温和谨慎,朴讷寡言,颇得婆婆欢心,但遭到妯娌的非议,以至于蒲松龄的父亲不得不让几个儿子分家,自立门户。在财产分割上,松龄夫妇大概比较老实,所以甚是吃亏: 分到20亩薄田,“岁歉”时只能收“荍五斗,粟三斗”,杂物器具好的被兄弟抢去,住房是“兄弟皆得夏屋,爨舍闲房皆具;松龄独异: 居惟农场老屋三间,旷无四壁,小树丛丛,蓬蒿满之”(《述刘氏行实》)。但是,刘氏安贫乐道,勤俭治家,使蒲松龄在家无冻馁之苦,出外无后顾之忧,堪称是知心的贤内助。他一生文学有成,《聊斋》能取得如此成就,刘孺人功不可没。
青年蒲松龄,年少气盛,刻苦努力,经、史、诗、文之外,对于当时的科举科目,自认为也是烂熟于心;加之新婚燕尔,自然春风得意。19岁参加秀才考试,在淄川县、济南府、山东学道的三场考试中,连连夺冠,补博士弟子员,从此“文名藉藉诸生间”。主考官施闰章爱才如命,对蒲松龄的才气大为赞赏,认为他的文章“直足以维风移俗”,而且“观书如月,运笔如风,有掉臂游行之乐”。而蒲松龄对于这位赏识他的主考官的文才人品也极为推崇,在他后来写的《胭脂》小说中,曾这样说道:“愚山先生(按: 即施闰章)吾师也。方见知时,余犹童子。窃见其奖进士子,拳拳如恐不尽;小有冤抑,必委曲呵护之,曾不肯作威学校,以媚权要。真宣圣之护法,不止一代宗匠衡文无屈士已也。而爱才如命,尤非后世学使虚应故事者所及。”
可惜,封建社会里,像施闰章这种“爱才如命”的有权势人物太少了,致使像蒲松龄这样的青年终于升不上去,无法施展其才能,实现其抱负。在秀才考试中夺得三连冠的蒲松龄,曾经踌躇满志,自以为蟾宫折桂,指日可待。第二年,与张笃庆、**梅、王鹿瞻等结“郢中诗社”,希望“由此学问可以相长,躁志可以潜消,于文业亦非无补”(《郢中社序》)。但此后,尽管他刻苦钻研制艺,仍是“如棘闱辄见斥”,文战屡屡不利,直到撒手人寰,仍是个白衣秀才。这是他个人的不幸。但正是这种不幸,刺激了他走上了另一条路,开始注意搜集、整理和创作他的《聊斋》,这又是文坛之大幸。
蒲松龄在秀才考试中连连夺冠之后,可能就成了父亲的“重点培养对象”,免除了他的农作任务,让他“一心只读圣贤书”。这种特殊的待遇,在兄弟之间或许不至于有所非议,但妯娌之间,未免生出许多叽叽喳喳的问题,以至于冢妇与娣姒若为党,“时以虚舟之触为姑罪,呶呶者竞长舌无已时”(《述刘氏引述》),从而导致了分家。分家之后,“薄产不足自给,故岁岁游学,无暇治举子业”(蒲箬: 《柳泉公引述》)。不久,父亲病逝,更如雪上加霜,使他的日子越发难过。
在考取秀才以后直到31岁去做宝应县令孙蕙的幕僚之前这10多年间,蒲松龄的事迹难于稽考,据蒲箬等的《祭父文》云:“若夫家计萧条,五十年以舌耕度日,……而东西师生三十年,……无过于刺史毕先生家。”蒲松龄70岁才结束西铺坐馆生涯,按“五十年以舌耕度日”的说法,那么应是从20岁左右便开始了他的“游学”生涯。这种游学,很可能是与一些富裕人家的子弟一边读书,一边做些文字工作,换取一定的报酬。据袁世硕考证,在进入毕家之前,蒲松龄可能还曾在沈燕及、**梅、王八垓家“游学”过参见袁世硕《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第26—49页。,应该说是有道理的。
在家计十分艰难的情况下,蒲松龄“无暇治举子业”,也许是没参加乡试,也许是匆忙准备后去参加结果落选,而这又加剧了他的穷困。直到康熙九年(1670)他31岁那年,生活才出现了一线转机。这一年,比蒲松龄大8岁的同乡孙蕙到江南宝应县当知县,特邀他去做幕僚,专司文书笔札。这种差使较之坐馆,报酬无疑要优厚得多,名声也好听一些,但对蒲松龄来说,他一生中这唯一的一次南游和幕僚生涯,却是他深入认识社会的最好契机。
蒲松龄于康熙九年夏秋之交动身去宝应,第二年秋天辞幕回故里。虽不过一年多时间蒲松龄《伤刘孔集》诗有“千里莲花幕,连床经岁余”之句。,但对他的一生以及他的《聊斋》创作的影响却是至为重要的。
县衙门是官场的缩影。作为县令的孙蕙几乎什么都要管,而且他还兼任了漕官、驿官的差使,送往迎来,应付上面的来人,有如“声使”,“婢膝奴颜,则状同伏鼠”;同级官僚,有趁灾荒贱买小姑娘为妾的**,有企图私吞漕米、驿马的贪官;下面的土豪劣绅,有依仗势力鱼肉乡民并不把县令放在眼内的恶棍等等。因为孙蕙都要蒲松龄这个高级幕宾代为应对,只能把事情真相和盘托出。这就使他对吏治的黑暗,**的疾苦有了深切的了解。《聊斋》中那些揭露官场黑暗、官吏鱼肉百姓的名篇,如《梦狼》、《席方平》、《红玉》等等,之所以写得那样生动,那样有血有肉,与作者这段经历是分不开的。
一年多的南游,蒲松龄除了在宝应外,还随孙蕙去过高邮、扬州等地;另外,还途经了不少地方,饱览了大自然的美丽风光,阅尽人间的冷暖。同五花八门的人打交道,为他写作的仓库增添了许多素材。如他南下途中经沂州时,因避雨住进一家旅店,与一个名叫刘子敬的人抵足长谈。刘向他讲了一个动人的鬼狐与人的恋爱故事,并送给他王子章撰写的万余字的《桑生传》,他便据此写成了动人的名篇《莲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