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饭把剩下的火鸡吃了,在潺潺的溪水边解了渴,也不再害怕豹子,这时我怀着轻松愉快的心情又开始了徒步旅行。我再次看见鹿,可它们照常跑呀,跑呀!我试图向它们开枪,但是白搭,我因此担心永远也开不了枪。我恼怒地盯着一群飞奔的鹿,此刻突然传来人的声音,让我大吃一惊。我转过身,看见不远处有个穿着狩猎服的男人。
“你在追什么,伙计?”他大声问。
“那些鹿,”我郁闷地回答,“可是好像它们永远也不停住。”
他于是一下笑起来。“你从哪里来?”他问。
“里士满。”
“什么!就是以前的弗吉尼亚吗?”
“正是。”
“你究竟如何来到这儿的?”
“我乘坐一只平底船在格林河上的岸。”
“你的同伴呢?”
“我没有同伴。”
“什么?——完全是一个人!”
“对。”
“你要去哪里?”
“任何地方。”
“这儿干啥?”
“打猎。”
“哦,”他笑着说,“你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猎人。没错!你打到什么东西了吗?”
“仅仅打到一只火鸡。我无法在鹿的射程以内:它们老是跑个不停。”
“唔,我会把其中的奥秘告诉你的。你总是在往前追赶,远远就把鹿惊动了,看着它们奔跑。如果你想有机会打到鹿,你得像只猫一样慢慢地、静静地、小心地移动,两眼紧盯住周围,从一棵树潜行到另一棵树。不过,好啦,和我一起回去吧。我叫比尔·史密瑟斯,住在不远:去我那儿住一阵子,我会教你如何打猎。”
我很高兴接受真诚的比尔·史密瑟斯的邀请。不久我们到达他的住处,那只是一间小木屋,开了一个方孔作窗口,烟囱用细树枝和泥土做成。他与妻子和一个孩子住在这儿。他把周围的树林“圈了”一两英亩,准备开辟一片地种玉米和土豆。与此同时他完全靠打猎来供养家人,我很快发现他是个一流的猎人。在他的指导下,我上了“森林术[ 指与森林有关的技术和经验,如打猎、钓鱼或露营等。]”中最为有效的功课。
我越了解猎人的生活就越喜欢它。而这片地方——它是我少年时代的希望之乡[ 语出《圣经》,也称乐土、福地。]——也并不像许多希望之乡那样让我失望。那个时候,没有任何地方的荒野比肯塔基的更美。一片片森林十分开阔,树木高大雄伟,有的好像长了数百年。还有漂亮的大草原,上面有一片片小树林和灌木丛,像庞大的公园一样,你能在此看见远处奔跑的鹿。到了适当季节,这些草原很多地方都长满泡草莓,它们会把你马蹄的丛毛[ 指马等蹄后上部的丛毛。]给染上颜色。我当时想世上再没别的地方比得上肯塔基——现在我仍然这样认为。
我和比尔·史密瑟斯一起呆了10天或12天,心想我该换到别处去住了,因为他的房子也只够家人住,我也一点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我因此收拾起行装,把猎枪扛到肩上,友好地向史密瑟斯和他妻子告别,出发去荒野里寻找宁录[ 《圣经·旧约》中的一个英勇的猎人和史那之王。也喻指好猎手、猎人。]——一个叫约翰·米勒的人,他独自生活在约40英里远处,我相信他会很高兴有个打猎的伴侣。
没多久我发现,到了一个陌生地方,森林术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在荒野里有找到路的本领。在森林里根本就没常规的道路,而只有一条条通往四面八方、纠缠不清的小径。有些是开拓者们的牲畜踩出来的,被称为“牲畜道”;而其他的就是大量的美洲野牛踩出来的,它们从大洪水[ 指《圣经·创世纪》中所说的灭世洪水。(参考“诺亚”一词:在旧约圣经中,被上帝选去建造方舟的大主教,借此方舟,诺亚、其家人以及每种动物各一对,在大洪水中保全了性命。)]时到最近,就一直在这里漫游。这些被称为野牛道,像公路一样横穿整个肯塔基州。在未经开垦的地带仍可看到它们留下的痕迹,或者它们穿过大山时在一块块岩石上留下的深印。我是个年轻的森林居民,让一种种路径弄得迷惑不解,无法区分,很难穿出这迷宫般错综复杂的地方。就在我这样不知所措时,我听见远处传来咆哮奔腾的声音。阴暗悄然笼罩着森林。我抬头偶然瞥见到天空,注意到一团团云像球一样卷起,云块的下部分相当黑暗。不时有一声爆裂,像远处的大炮,也像倒塌的树发出的轰鸣。我听说过森林里的飓风,猜想眼前即将出现。它很快就凶猛地席卷而来,森林在痛苦地翻腾、挣扎和呻吟。飓风并没扩展得很开,在某种意义上就像犁似的从森林中犁过去,将长了数百年的树刮断或连根拔起,使空中充满了旋转的树枝。我正好处在飓风的道上,躲在一棵巨大的白杨后面,其直径有6英尺。它起初经受住了飓风猛烈的冲击,但最终动摇了。我看见它倒下,像松鼠一样敏捷地绕过树干。它轰然倒地,还把另一棵树一同撞倒。我爬过去躲到树干下面,才没有让倒在周围的树压住,但是狂风刮到我身上的小树枝把我打得浑身疼痛。
这便是我在去约翰·米勒家的途中发生的唯一大事;我次日到达了那里,受到这个住在边远地区的老者相当热情的接待。他是个头发灰白的人,身强力壮,饱经风霜,一只眼睛上长着像大胡子一样的蓝疣,猎人们因此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蓝胡子米勒”。从最初的殖民时期他就住在这里,在与印第安人猛烈的冲突中表现突出——那一个个冲突使肯塔基获得了“血腥战场”的称号。一次战斗中他的一只胳膊被打断;另一次战斗中他遭到猛追,纵身从30英尺高的悬崖跳入河中才死里逃生。
米勒欣然让我和他住在一起,想到把我培养成猎人似乎很高兴。他的住处是一间小木屋,有一间用木板搭建的阁楼,所以有足够的屋子供我们两人住。在他指导下,我不久在狩猎上便比较在行了。我第1次取得的重大战功就是杀死了一头熊。当时我正同两个兄弟一道打猎,忽然我们在一片林子里见到熊的足迹,那儿有一些低矮的葡萄树和其他藤竹之类的东西。熊正在往一棵树上爬,我一枪打到它的胸部:它倒在地上,躺在那儿一动不动。兄弟俩让他们的狗上去,它咬住熊的喉咙。只见熊抬起一只胳膊把狗抱住,将它的肋骨压断。它痛苦地大叫一声,随即便彻底完蛋了。我不知道是狗还是熊先死。俩兄弟坐下,像孩子似的为自己不幸的狗哭起来。然而他们是些粗野的猎人,几乎像印第安人一般狂野不驯;但他们也是两个不错的人。
渐渐地我有了名声,在附近的猎人当中多少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就是说,住在方圆三四十英里内的人时时来看望约翰·米勒,他是他们的首领。他们彼此离得远远的,住在木屋和棚屋[ 特指用树皮或草编成的席子等搭建的茅屋。]里,差不多像印第安人一样简朴,几乎没有文明生活的那些舒适东西和发明物。他们很少相互见面,一周又一周,甚至一月又一月过去,他们都不会彼此走动。在他们真的见面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仿照印第安人的方式。他们整天四处游动,没什么话可说,但是到了晚上就健谈起来,要在炉火旁坐到半夜,讲述着打猎的传说,以及“血腥战场”上可怕的战斗故事。
有时几个人会一起出征——或者说投入战役——到远处去打猎。此种出征从11月持续到次年4月,这期间我们将夏季的食物贮备起来。根据所发现的猎物的情况,我们把狩猎营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营地通常扎在流水边,紧靠长满藤竹的地点,以便把风挡住。我们的屋子的一边面向着火。马的脚被拴在一起后放到那些藤竹丛中,它们的脖子上挂着铃子。另有一组人留下来照看营地,准备饭食,并赶走狼群。其余的则出去打猎。某个猎人在离营地较远的地方打死一只鹿时,他会把它剖开,取出内脏。然后他爬上一棵小树,把树拉弯,将鹿系在顶端,再让树弹回去,这样就把鹿悬挂在狼群碰不到的高处。晚上他回到营地,讲述着自己的好运。次日一早他便从藤竹丛里牵来一匹马,骑着它把去猎物拿回来。那天他会待在营地,把鹿肉进行切割,而其他的人则继续打猎。
我们就这样在平静孤寂的狩猎中度过每一天。只是到了晚上我们才聚集到炉火旁,彼此交流。我是个新手,经常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倾听老猎人们讲述神奇怪异的故事,相信听到的每一件事情。他们的有些故事近乎超自然的东西。他们认为自己的猎枪也许中了魔,所以即使在很近的地方也打不死一头美洲野牛。这个迷信是从印第安人那里得来的,后者常认为白种猎人让猎枪中了魔。米勒也有此种迷信,老说他的猎枪中魔了;不过我却经常觉得那是在为枪法不准找借口。假如某个猎人远远没有打到目标,他就会问:“先前是谁用了这支枪?”——言下之意是那人一定让枪中了魔。要解除枪的魔法,确切的办法就是用它射出一颗银弹。
到了开春时节,我们通常把大量的熊肉和鹿肉用盐腌制,晒干,烟熏;此外还有不少兽皮。然后我们设法从远处的猎场回家,把战利品运回去,有时乘轻舟沿河而下,有时骑马从地面返回;而我们的归来,也常按照地道的边远地区的方式进行庆祝,又是举行盛宴又是跳舞。我已对你讲述了我们狩猎的某种主要东西,现在让我大致讲一下我们欢宴的情况。
那是我们冬季从格林河附近打猎归来,此时我们得知,在鲍布·莫斯利家将举行一个盛大的欢宴迎接猎人们。鲍布·莫斯利是整个这一带的要人。不错,他是个无关紧要的猎人,并且还相当懒散。不过他能够拉小提琴,这就足以让他举足轻重了。在方圆100英里内再没有别人能拉小提琴,因此没有鲍布·莫斯利就举行不了一个通常的欢宴。于是猎人们总是乐意把打到的一部分猎物给他,用以换取他的音乐;只要有一队猎人狩猎归来,鲍布也总乐意为他们举行欢宴活动。眼下这个欢宴就将在他家举行,那儿在马迪河的鸽栖支流,马迪河是拉夫河的分支,而拉夫河又是格林河的分支。
人人都渴望去鲍布家参加狂欢。由于附近所有的时尚都将出现在那儿,我想我得为这样的场合把自己收拾得好一些。我的皮革猎服——这是我唯一的衣服——的确不太适合穿到那里去,上面沾了不少的血迹和油污。但我是可以采取猎人的权宜之计的。我钻进一只平底船,划到格林河的一处,这儿有沙和黏土,可以当作肥皂。这时我脱掉衣服,用沙和黏土擦洗皮衣,直到我觉得看起来很不错为止。然后我把衣服挂在一根棍子顶端,伸到平底船外面晾干,同时我舒舒服服地躺在河流绿色的岸边。不幸一阵风朝平底船刮来,把那根棍子吹弯了:我的衣服掉到河底,我再也没看见它。瞧,我几乎赤身**。我设法用粗糙的兽皮做成鲁滨逊那样的外衣,上面还有皮毛,这样我才得以比较像样地回去。可是我那寻求快乐和时尚的梦想完蛋了,因为穿得纯粹像个奥森[ 瓦伦丁和奥森的故事是个著名的传说,兄弟俩走上了不同的道路:瓦伦丁成长为一个彬彬有礼的青年,而奥森则成为中世纪的妖怪——森林中的“野人”。]似的,我如何能在鸽栖支流的上层社会中抛头露面呢?
老米勒确实开始为我感到有些骄傲,他得知我无意去鲍布家时迷惑不解。不过我告诉了他自己遇到的不幸,说我没任何衣服。“仁慈的上帝呀!”他高声说道。“你一定要去,你的服装和马匹都将是那儿最好的!”
他立即着手用处理过的鹿皮剪裁制作一件狩猎服,在肩部做了显眼的边饰,绑腿上也一样,从臀部到后跟都有边饰。然后他给我做了一顶漂亮的浣熊皮帽,上面还飘动着尾状饰物。他又让我骑上他最好的马。可以毫不虚夸地说,我是出现在马迪河鸽栖支流的那次欢宴中最时髦的人之一。
让我告诉你吧,那样的场面可绝不算小。鲍布·莫斯利的家是一座较大的棚屋,屋顶有隔板。方圆许多英里的年轻猎人和美丽姑娘都聚集到这儿。小伙子们穿着最好的狩猎服,但是没一个人的服饰能与我的相比。我的浣熊皮帽——它有着飘动的尾饰——受到人人赞美。姑娘们大多穿着母鹿皮服,在森林里根本没有纺织,也无任何需要。我似乎觉得从没见过穿得这么好看的姑娘。我多少也是有眼力的,曾在里士满看到过那里的时尚。我们的欢宴很丰盛,也令人快乐,因为在场的有杰米·基尔,他在猎取浣熊方面很有名;有鲍布·塔尔顿、韦斯利·皮格曼、乔·泰勒和其他几个欢宴上主要的人物——他们高兴地又唱又跳,让大家也跟着一起发出欢歌笑语,其笑声在一英里外都能听见。
盛宴之后我们开始热烈地跳舞,大约下午3点钟时又来了人——老西蒙·舒尔茨的两个女儿,这两位小姐近来影响着此地的时尚。她们的到来差不多使一切欢乐活动都停止了。我讲述这个故事得略为兜点圈子,说明一下是怎么个情况。
她们的父亲老舒尔茨,有一天在藤竹丛里找自家的牲口时遇见了马的脚印。他知道它们根本不是他的马留下的,也没有任何邻居的马会去那儿。它们一定是离群的马,或者一定是哪个迷路的旅行者的马,因为脚印并未明确通往什么地方。他因此跟踪着脚印,直至走到一个不幸的小贩身边;此人有两三匹驮马,他在这片藤竹丛中迷失了方向,已经游荡两三天了,眼看就要饿死。
老舒尔茨把他带回家,拿鹿肉、熊肉和玉米粥给他吃,一周后他便彻底康复。小贩难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临走时问需要付多少钱。老舒尔茨吃惊地退回去。“客人,”他说,“你在我家作客是受欢迎的。我只给了你野味和玉米粥吃,再没更好的东西;不过我高兴有你作伴。你愿意住多久都欢迎。可是,哼!如果有谁吃了西蒙·舒尔茨的东西要付钱,可就是对他的侮辱!”说罢他生气地走了出去。
小贩对热情好客的主人加以赞美,但是不作些报偿就走了他会良心不安的。真诚的西蒙不是有两个女儿吗,她们是两个身材修长、头发呈红褐色的姑娘。他打开自己的包装,把里面的财宝展示在她们面前,姐妹俩对这些东西一无所知。当时,在那一带根本没有乡村商店,见不到人造的珠宝和小饰物。而这小贩,也是第1个游荡到那片荒野地方来的人。姑娘一时给彻底弄得眼花缭乱,不知选什么好。不过最引起她们注意的,是两面镶在镀锡里的镜子,约有一美元钞票那么大。她们从没见过类似的东西,只是用一桶水来充当镜子。小贩又毫不迟疑地把首饰给她们,并且殷勤地用红丝带挂在她俩的脖子上,它们就像镜子一样精美。之后小贩才离开了,让她们犹如童话中的两个公主,在从巫士手中接过富有魔力的礼物时惊讶不已。
就这样,老舒尔茨的女儿用红丝带把镜子像小金盒[ 用于存放照片或纪念品的装饰性小盒,常当作挂件佩戴。]那样挂在脖子上,下午3点钟时,出现在位于马迪河鸽栖支流的鲍布·莫斯利家的欢庆上。
仁慈的上帝啊,这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这样的事在肯塔基从来没见到过。鲍布·塔尔顿是个高大健壮的小伙子,他的头像栗色的树瘤,本人看起来又像苹果园里的一头公猪;他走上前,抓住一个姑**镜子,盯着它看了一会儿,喊道:“乔·泰勒,快来!快来!你可以从帕蒂·舒尔茨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就像在泉水里那么清楚——如果不是这样我才该死呢!”
转眼间,所有的年轻猎人都围到老舒尔茨的女儿身边。我知道镜子是怎么回事,所以没有过去。坐在我旁边的一些姑娘,发现自己这样受到冷落非常恼火。我听见佩吉·皮尤对萨利·皮格曼说:“天晓得,舒尔茨的女儿把那些东西挂到脖子上是不错的,因为这是小伙子们第1次围着她们转呢!”
我立即看出此事面临的危险。我们是一个小小的群体,经不起让仇恨弄得四分五裂。于是我朝两个姑娘走过去,对她们耳语道:“波莉,那些镜子确实很好,非常与你相配。可是你不要认为,这儿缺少了类似的东西就不够先进。你和我明白这些事情,但这些人不明白。这样的东西在过去的殖民地是不错,可它们在这马迪河的鸽栖支流不适合。你最好暂时把它们放到一边,否则我们会不得安宁的。”
幸运的是,波莉和她妹妹看到了自己的错误。她们把镜子取下来搁到一边,之后恢复了和谐:否则,我肯定那一带的人会完蛋。确实,尽管老舒尔茨的女儿在这个场合作出很大牺牲,但我并不认为她们从此在年轻女人中就很受喜欢了。
在肯塔基的格林河,这是人们第1次看见镜子。
现在我已和老米勒一起生活了一些时间,成为一名比较内行的猎人。然而,猎物越来越稀少了。美洲野牛聚集到一块,好像有着普遍的悟性似的,它们过了密西西比河,再也没回来。陌生人不断涌进这片地方,他们开辟森林,在四面八方修建房屋。猎人们变得烦躁不安。杰米·基尔——就是那位我已说过很会猎取浣熊的人——有一天来找到我说:“我再也受不了这种日子。我们的人挤得太密啦。西蒙·舒尔茨把我挤得简直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