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早餐桌上有一罐蜂蜜。不是以蜂蜜的名义在店铺里卖的人造东西,而是从蜂房里产出来的蜂蜜,它是邻近一个村民给我带来的,他的蜜蜂常在我花园里嗡嗡地飞着。我承认,这蜂蜜更使开心的是看着它而不是尝到它。不过我也想尝一尝,因为它是蜂蜜呀。
约翰逊说,懂文学的人与不懂文学的人,就像活人与死人一样,有很大差别。这在某种程度上说一点不夸张。只需想想一个人对于普通事物的看法,怎样受到文学上的联想就够了。假如我对伊米托斯和伊布拉[ 伊米托斯是雅典附件的山。伊布拉是西西里岛的地名。两地均以产蜂蜜著名。]一无所知——假如我的头脑中根本没贮存有诗歌,什么浪漫故事也没记住——蜂蜜对于我会如何呢?假设我成天封闭在城里,蜂蜜这个名字也许会带给我具有乡村气息的某种惬意。但即便如此,假设对于我——正如对于从不读书也不希望读书的人一样——乡村仅仅是草地、五谷和蔬菜——那么它又具有什么可怜的意义呢?因为“诗人”的确是一位“创造者”:他在意识的世界之上——这个世界被死板守旧的人所践踏——他建起了自己的世界,并把那不受束缚的精神召唤到这个世界里。为什么看见蝙蝠黄昏时飞过我的窗前,或者在所有道路一片黑暗时听见猫头鹰的叫声,我会欣喜呢?我或许会讨厌地看待蝙蝠,并带着朦胧的迷信看待猫头鹰,要么根本就不留意它。可是这些东西在诗人的世界里都有其地位,而且使得我超越这闲散的现实。
有一次我在一个小集镇过夜;我到达那儿时已精疲力竭,便早早地上了床。我立即睡着了,不过很快被不知什么吵醒。只听黑暗中响起一种音乐,等我的脑子清醒过来时,我意识到那是教堂的钟敲响的和谐之声。唉,会是什么时间?我划燃火看看表。是午夜。然后我感到身上热乎乎的。“我们午夜听见了和谐的钟声,夏罗君[ 莎士比亚《亨利四世》第二部中的人物。此句引自其中福斯塔夫说的话。]!”直到此时我才仿佛听见有人唱起这歌。我过夜的那个城镇叫伊夫舍姆,离埃冯河畔的斯特拉特福德[ 莎士比亚的出生地。]只有几英里。如果那些午夜的钟声,在我听起来不过像任何人听起来一样,如果我咒骂它们影响了我的睡眠,那又如何呢?——约翰逊并没怎么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