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自然的热爱是英国诗歌特有的主题,尤其是在英国的乡村景色中所见到的自然。从我们语言最初的《布谷鸟之歌》[ 约1250年时由一位英国的无名作者所作。],到丁尼生[ 丁尼生(1809-1892),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完美动人的优秀诗作,这一特征总是很突出的。它甚至在戏剧的成就之中也持久稳固。如果从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把有关自然的一个个描写,和偶尔对生活与乡村风貌的提及统统去掉,那是多么大的损失啊!一度盛行的抑扬格对句虽然受到了限制,但这种本土的乐音是无法被压制的。尽管有蒲柏[ 蒲柏(1684-1744),英国颇擅长对句的诗人。],可还是创作出了《黄昏颂》和那首《挽歌》[ 前一首为英国诗人科林斯(1721-1759)所作,后一首为格雷(1716-1771)所作。]——在我们抒情诗的整个宝库里,后者在思想美与杰出的表达方式上都是无法超越的,也许它现在仍然是所创作出的最地道的英国诗歌。
我们民族精神的这一属性,甚至有助于产生了一个英国画派。它出现得较晚,但最终出现了,这本身就非同寻常。世上从来没有一个民族,似乎更不易于取得这种成就。英国人从草地、溪水和山丘上得到的喜悦是极大的,以致最后不满足于声音的表达,从而拿起刷子、画笔和蚀刻工具,创造出了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我们的风景作品丰富多彩,但国家美术馆只是极不完整地体现出其中一部分。假如可能将各种表达手段创作出的最优秀的作品收集起来,并给予适当展出,我不知在英国人心中哪一种情感更为强烈:自豪还是狂喜。
特纳[ 特纳(1775-1851),英国的风景画家。]之所以长期被忽视,一个明显的原因在于这个事实:即他的才能不是真正的英国人所具有的。特纳的风景画,即便显现的场面为人们所熟悉,但并没有显露出人们所熟悉的那种光彩。无论艺术家还是明智的外行都不感到满意。他给我们展示出光辉的景象,我们也承认其中的光辉——不过却发觉缺少了我们所认为的本质东西。我怀疑是否特纳体味到英国的乡村风味;我怀疑他身上是否具有英国诗歌的精神;我怀疑,我们称为美的普通事物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是否展示在他的灵魂面前。这样的疑虑,并不影响他作为诗人在风格与形式上所表现出来的不凡,但是我想这始终是英国不能喜欢他的原因。假如任何我知道有头脑的人,向我承认他更喜欢伯克特·福斯特[ 福斯特(1825-1899),英国的乡村风景水彩画家。],我会露出微笑——不过我也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