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九点,迪克回到了他的住处,手上拿着他的全部专业服装,即他在这天开始时穿的那身衣服,以及他的谋生工具。他把这些东西放到书桌的抽屉里,借着摇曳的烛光,脱下衣服睡着了。迪克有着良好的消化能力和相当好的良知,因此他睡得很好。也许床上柔软的羽毛也有助于睡眠,不管怎么说,他很快合上了眼,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半。
他撑着坐了起来,看着周围发了会儿呆。
“幸亏我还没忘了我是在哪儿,”他自言自语地说。“这就是我的房间了吧,是吗?有个房间,再有一张床睡觉似乎体面多了!我每周得有七十五美分支付房钱,我以前还有过一晚上输的钱比那还多呢!我没有理由不该住得体面点。我真希望我懂得像弗兰克一样多,他是个顶不错的家伙。以前从没有人关心过我,愿意给我意见。只有人一直踢我,拍我和骂我。我真想让他知道我能干出点什么来。”
迪克一边沉浸在这样的沉思中,一边起了床,发现房间的家具上有个老式脸盆架,上面有个破钵子和一个大柄的水罐,于是开始享受这种非常不寻常的仪式,把自己好好洗漱一番。总的来说,迪克还是想变得干干净净的,但要满足这一欲望并不总是很容易。他已经习惯的街头过夜的生活让他没有机会按惯常的方式梳洗,即使是现在他也发现自己由于没有梳子或刷子,因此没法梳理一下乱蓬蓬的头发。他决定起码要尽快买把梳子,如果刷子便宜的话,再买把刷子。同时他尽可能地用手梳理头发,尽管结果不像应该有的那么令人满意。
现在有个问题要考虑了。迪克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两套衣服,他应该穿上弗兰克给他的那套呢?还是重新穿上他的破衣服呢?
二十四小时前,当迪克首先被带到读者面前时,没有人比他更不讲究穿着了。确实,他相当蔑视好衣服,至少他是这么想的,而现在,当迪克审视这又脏又破的外套和打了补丁的裤子时,他感到穿上有些不好意思。他不愿穿着它们出现在街上,然而,要是他穿上他的新衣服的话,他很可能会弄坏它们的,并且他没有能力再买一件新的。为了节约起见,他不得不穿上他的旧衣服。迪克穿上之后,在那个破镜子里看了看,镜子里的样子并不让他满意。
“这一身看起来不太体面,”他决定说。之后他又脱下这一身,换上了那身新衣服。
“我得努力挣点钱来付房钱,”他想。“当这身衣服穿旧了的时候,还得买些衣服。”
他打**门,下了楼,走到大街上,身上背着他的擦鞋盒。
迪克的习惯是先干活再吃早饭,一般来说也应该如此,因为他在一天开始时是身无分文的,所以得在吃饭前先挣钱。今天不同了,他钱包里还有四美元,但这些钱他之前决定不再碰了,实际上他还雄心勃勃地决定在银行里开个帐户呢,以便在生病或有急事时可以用,或者当作贮存基金,在需要**衣服等必要物品时好有钱用。从前他满足于过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但是如今由于他和弗兰克的结识,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种崭新的体面生活,开始对他产生巨大的作用。
在迪克这一行中,和其它的行业一样,有时候运气较好,事事顺遂。似乎是为了鼓励迪克新产生的念头,我们的主人公在一个半小时内就接到了不少于六份活儿。这让他有了六十美分,让他买了早饭和一把梳子之后还绰绰有余。他刚才的努力工作让他感觉很饿了,于是他走进一家小吃店,要了一杯咖啡和一块牛排,此外他又要了几个小面包卷。这对迪克来说是很是奢侈的一顿早饭,并且比他习惯享受的要贵多了。为了满足我的小读者们,我在这里记下了这些东西的价格:
咖啡——5美分
牛排——15美分
几只小面包卷——5美分
——25美分
由此可见我们的主人公将他早上挣的钱花了近一半。有些日子他曾被迫吃五美分的早饭,之后他不得不用几只苹果或蛋糕来填饱肚子,但一顿好的早饭可以为一天繁忙的工作作好准备。迪克从饭店里走出来,充满活力和警惕,准备干一串的活儿。
迪克着装的改变很容易导致一个他自己没想到过的结果,他的擦鞋兄弟们可能会以为他染上了贵族气,在那摆架子——实际上他的身份已经高于他现在的职业了,于是想要使他的同行们相形见绌。迪克做梦也没这样想过,因为事实上,即使他有了新的雄心壮志,他也没有这样想过。他身上没有男孩们所谓的“自以为是大人物”的想法。他是个民主派,不是讲的这个词的政治意义,而是用它的本意。凡是被他称为“好人”的,不管他们的地位如何,他都一概称兄道弟。对有些读者来说似乎没有必要作这样的解释,但他们必须记得骄傲和“自以为是大人物”的想法不限于年龄和阶层,不仅成人有,孩子们也有,不仅上层阶级有,擦鞋童也有。
迪克一早上都忙着擦鞋,因此他外表的变化还没有引起多大注意。不过等到活计少了的时候,我们主人公的变化就注定要被注意了。
在市中心的擦鞋童中有一个正在五点吆喝。那是一个胖墩墩的、红头发、脸上长雀斑的十四岁男孩,名叫米奇·麦奎尔。这个男孩凭着胆大和不顾一切,再加上大力气,在同行中地位很高,并且还带着一帮恭顺的小喽罗。他带着他们行凶作恶,多次被关到布莱克维尔岛上坐一两个月的牢。米奇自己就在那儿被关了两个月,而这种拘禁似乎对改正他的行为没起到什么作用,只不过也许让他与”条子”见面更小心了。不知道什么原因,五点的男孩子“尊称”城市警察为“条子”。
而今米奇对自己的大力气感到很自豪,同时也很自豪大力气给他带来**的身份。此外,他在品味上比较民主,讨厌那些穿好衣服和脸面干净的人。他把这叫做摆架子,憎恨这里面暗含的优越感。如果他比现在大上十五岁,受的教育再多一点的话,他就会醉心政治,选区会议上会很引人注目,并且在选举日给正派选举人带来很大的恐慌。而如今,他满足于成为一帮小流氓的头儿,向他们指手画脚。
现在对迪克来说,这样说是很公正的:就穿好衣服来说,迪克之前还没有让米奇·麦奎尔觉得刺眼过。确实,通常他们俩看起来光顾的都像是同一家裁缝店似的。在这个特别的早晨,米奇恰好生意不太好,于是自然而然地,他那坏脾气就更差了。他早上吃得很少,不是因为他想节食,而是因为他的经济状况不佳。他正和一个特别的朋友走在一起,一个外号叫瘸子吉姆的男孩,他被这样叫是因为他走路有点毛病。正在这时候,他突然瞥见了我们的老朋友迪克穿着他的新衣服。
“我的眼睛花了吧!”他吃惊地大叫道。“吉姆,看烂衫迪克!他发财了,还成了个绅士呢。瞧他的新衣服!”
“他的确像是发财了,”吉姆说。“我想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呢!”
“也许是骗来的吧,我们过去闹闹他吧!我可不想我们地盘上有什么绅士,所以他是在摆架子,是不是吗?我要好好教训他一顿。”
这样说着,两个男孩走到了我们的主人公跟前。他当时正背对着他们,没见到他们。米奇·麦奎尔在他肩膀上重重地一拍。
迪克马上转过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