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很幸运,他的小家教是很有资格指导他的。尽管亨利·福斯迪克只有十二岁,他懂的和许多十四岁的孩子一样多。他一直都很用功,总是争当第一。他爸爸是个印刷工,在一家印刷厂工作,经常带回家一张张还未装订成册的书页,亨利总是很高兴读到它们。此外福斯迪克先生还曾经是机械徒工图书馆的会员,那家图书馆里有好几千本精选的有益的书,因此亨利有着同龄人罕见的知识量。也许他花了太多时间去学习了,因为他长得不是很强壮,然而,所有这些让他极能胜任迪克指派给他的任务——他的私人老师。
两个孩子把椅子拖到那张摇摇晃晃的桌子跟前,把报纸摊开在面前。
“上课一般都是以响铃开始的,”迪克说。“但因为我没有铃,所以我们只好这样了。”
“老师一般都是有教鞭的,”福斯迪克说。“手头有没有根拔**,我的学生不听话时好用呢!”
“用火器是违法的,”迪克说。
“那么,迪克,”福斯迪克说,“在我们开始以前,我得弄清楚你能懂多少,你可以读点看看吗?”
“还不足以伤到我的心,”迪克说。“你可以把我读得懂的东西全都放到一只坚果壳里,里边还有足够的地方容下一家子人呢!”
“我想你认识你名字里的字母吧?”
“是的,”迪克说。“我都认识,但不是很熟,我想我都能够叫出名字来。”
“那你从哪儿学的?你上过学吗?”
“上过,我上过两天。”
“为什么不上了?”
“我的体质不太适合学习。”
“你看起来并不是娇滴滴嘛,”福斯迪克说。
“是的,”迪克说。“我并不担心那个,但我发现我不太适应失败。”
“你被罚了吗?”
“很严重,”迪克说。
“为什么?”
“因为弄了一点点无害的愉悦活动,”迪克说。“你知道吗,坐在旁边的那个男孩睡着了,我觉得这在上课时间是不合适的,所以我觉得我应该给老师帮点忙,把他弄醒。我拿了个大头针扎了他一下,但我想我可能扎得太狠了,他大声尖叫了起来,老师发现了是什么让他大叫的之后,用尺子打得我青一块紫一块的。我觉得是时候度假了,于是那就成了我最后一次上学了。
“你当然不会是那时学会读书的吧?”
“当然不是了,”迪克说。“但我当了一阵子报童,所以学了一点点是为了弄清楚里面有些什么新闻,有时我没弄清楚就把新闻叫错了。有天早上我问另一个男孩报纸上讲的是什么,他告诉我说非洲的国王死了,我一直以为是对的,直到人们开始大笑。”
“迪克,只要你好好学习,你就不会再犯那样的错误了。”
“我希望是这样的,”迪克说。“我朋友霍拉斯·格里雷有一天好告诉我说要不是我忽视了受教育的话,他还会让我在他出去演讲时偶尔代替他的位子呢。”
“我得找一篇好的让你开始学,”亨利边翻报边说。
“找篇容易的吧,词义比较简单的,”迪克说。
福斯迪克最后找到了一篇他认为符合要求的,他经过实验发现迪克并没有夸大他知识的不足,两个音节的单词他很少能读对的,而且在被告知如何读“THROUGH”这个单词时,还很吃惊。
“在我看起来好像使用时应该丢掉一些字母,”他说。
“你怎么拼这个单词?”
“T-H-R-U,”迪克说。
福斯迪克说:“有很多其它的词用的字母都比实际需要的多,但这是潮流,我们得顺着潮流走才行。”
要说迪克很无知的话,他却学得很快,并且很有能力。另外,他坚忍不拔,不容易灰心。他决心要多学一点,不愿意抱怨学习任务的艰难。福斯迪克不止一次被他荒唐的错误弄得大笑不已,迪克也笑了,而且总的说来两个人对这堂课都很感兴趣。
“你学得很快,迪克,”福斯迪克说。“按这种速度下去你很快能好好阅读的。”
“会吗?”迪克带着种满意的神情问道。“我很高兴,我不想当文盲。我以前不担心,但我现在担心了。我想成为体面的人。”
“我也是,迪克。我们可以互相帮助对方,而且我肯定我们会做出些事情的。可我现在有点困了。
“我也是,”迪克说道。“这些难词让我感到头疼,我想知道是谁发明它们的。”
“那我可不知道了。我想你见过字典吧?”
“那又是一个难词吧。没有,我得说我没见过,尽管我在街上走时也许看到过他,但不认识他呢。”
“字典是一本包括一种语言中所有字的书。”
“那一共有多少呢?”
“我现在还不知道,但我想大约有五万字吧。”
“那可是个大家族啊,”迪克说。“我都得学吗?”
“那倒没必要,有很多你永远都没有机会用上呢。”
“我很高兴是这样,”迪克说。“我还没想要活过一百岁呢,而在那之前我还学不到一半呢。”
就在这时,摇曳的灯光明确地暗示孩子们要是不快点的话,就得在黑暗里脱衣服了,于是他们急忙脱下衣服,迪克直接跳到床上。福斯迪克在这之前作了会短暂的祈祷。
“那是干什么?”迪克好奇地问。
“我在祈祷,”他站了起来了。
“你没做过吗?”
“没有,没人教过我。”
“那我教你吧,好吗?”
“我不知道,”迪克有些怀疑地说道。“有什么好处呢?”
福斯迪克尽可能地好好解释,也许他简单的解释比大人的解释让迪克更好理解些。迪克能更自如地问问题,而且他的新朋友的示范在他身上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他也开始对这个新朋友有种热情的依恋了。因此,当福斯迪克又问道是否应教他祷告词时,迪克答应了,所以他的伙伴就这样做了。迪克并不是不信教,如果他从来就不知有上帝和**上的东西的话,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这样的一个小孩很小的时候就得靠自己努力来谋生,没有人关心他或给他提好的建议。但他又这么地善良,他可以发现别人的善良,正是因为这点,他第一眼就被弗兰克吸引住了,现在又是亨利·福斯迪克。因此他没有嘲笑他的同伴,像一些家教更好的孩子也许会做的那样,而是被告知正确就很高兴地学样做。我们的小主人公已经朝他决心做到的真正的体面生活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两人一天工作下来都累坏了,也许迪克所做的特殊的精神努力更让他精疲力竭,总之两个孩子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才醒来。迪克出门之前找到曼尼太太告诉她福斯迪克来同住的事。他发现她并不反对,只要他每个星期再给她二十五美分就行,因为考虑到他的同伴也许会带来些额外的麻烦。迪克答应了这些,于是一切都安排就绪。
这边结束之后,两个男孩出去并排摆着擦鞋摊,迪克比亨利的生意要多一些,而且没他那么羞于宣传自己,所以他赚的钱也要多一些。但他承担了整个房间的费用,需要多挣点钱。有时候当两个顾客同时出现时,他可以把其中的一个让给他的朋友。所以一周下来两个孩子都发现自己挣的钱有富余了。迪克很满意地又在银行里存了两美元五十美分,而福斯迪克以七十五美分在银行里新开了个帐户。
星期天早上,迪克想起答应格雷森先生要去第五大道的教堂。说实话,迪克想起来还有点后悔。从他记事起就没去过教堂,而他对他所受的邀请并不是很感兴趣。亨利发现他动摇后就力劝他去,并提出要和他一起去。迪克很高兴地答应了,感到他需要有个人在这种特殊的环境里给他点支持。
迪克很小心地穿好衣服,把他的鞋擦得特别亮,再次证明了他一流的专业水准,而且他还用力地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的,但不管他怎么洗,也没法洗得干净到好象他的行业不是这种性质似的。
完全准备好之后,他和亨利一起上了街,往百老汇走去。
孩子们继续沿着百老汇走着。周日百老汇的宁静与它在平日里的喧嚣和熙熙攘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一直走到联合广场,然后转到第十四大街,从那儿再走到第五大道。
“想象如果我们有一天也到戴尔莫尼柯去吃饭,”福斯迪克望着那家有名的饭店说。
“我得卖掉一些埃里股票才行,”迪克说。
他们走了一会儿就到了刚才提到的那个教堂。他们站在门口,有些不安地看着那些穿着入时的人走进去,感觉有点拿不定主意,不知他们是不是也该进去。这时迪克感到有人在他肩上轻轻拍了一下。
他转过身来,看到格雷森先生正看着他微笑。
“喏,我的小朋友,你信守诺言来了,”他说。“你带谁来了?”
“我的一个朋友,”迪克说。“他叫亨利·福斯迪克。”
“我很高兴你带他来了。现在跟我来吧,我会给你们安排座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