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迪克不敢穿着他的新衣服去工作,他觉得这太浪费了。大约早上十点钟,当生意淡下来时,他回到家换上衣服去了家旅馆,在那儿他可以看《先驱早报》和《太阳报》。他记下要招男孩的地方,跑了一圈地方去求职,但他发现要找份工作很不容易,很多孩子似乎都失业了,同一个职位有五十到一百个人来应聘也不奇怪。
还有一件难事,一般在这些地方工作的孩子得和父母住在一起。当问到福斯迪克时,他透露说他没有父母,而且是个街头流浪儿,这一般都足以让他遭到拒绝了。商人们害怕信任这种过流浪生活的人。迪克总是愿意为他解困,提议要去借一顶白色假发,假装福斯迪克的爸爸或爷爷。不过亨利觉得这个角色太难了,我们的主人公可能扮不过来。在经历五十次求职失败之后,福斯迪克开始灰心了,好象没有办法让他走出现在的职业,而他又觉得他并不适合干这个。
“我也说不上,不过我可能一辈子都要擦鞋了,”他有一天沮丧地对迪克说。
“撑着点,”迪克说。“在你头发灰白之前,你总会有机会为老鲍厄里的某家大公司跑腿的,这也是个很令人振奋的想法呢。”
所以,迪克用他的诙谐和永远不变的好心情让福斯迪克继续坚持下去。
“至于我呢,”迪克说道。“我期望到那时候能通过擦鞋积累起很大一笔钱,让我在第五大道过上王子般的生活。”
然而有一天早上,当福斯迪克瞎转到法国旅馆时,发现《先驱报》上的专栏里有这样一条广告——
“招聘——男孩,机灵,能跑腿,愿在帽子店做勤杂工作。底薪开始时为三美元一周。请于早上十点以后垂询百老汇XX号。”
他决定去应聘,于是,当市政大厅的钟声敲响规定的时间时,他一分不差地往那家店里跑去。那儿距阿斯特大楼只有几个街区。他很容易就找到了那儿,因为门前已经围了十几二十个男孩了。他们互相斜视着对方,认为他们是竞争对手,头脑里都在算计对方的机会有多大。
“我没什么希望了,”福斯迪克对陪他来的迪克说。“看看这些男孩,我想他们大部分都来自好人家,而且他们都有很好的推荐人,可是我却没有人推荐。”
“去吧,”迪克说。“你和别人的机会是一样的。”
在迪克和他的同伴这样说话的时候,有个男孩突然转过身来看着迪克,他看上去相当傲慢,打扮得也很绅士派头,明显对他的衣服和他自己都自恃挺高的。他说:“我从前看见过你。”
“哦?是吗?”迪克立即转身说道。“那你兴许也想从后看到我喽?”
这出人意料的回答让所有的孩子们都大笑起来,当然那个发问的人除外,他显然认为迪克很无礼。
“我在某个地方见过你?”他粗暴地纠正说。
“很可能是这样的,”迪克说。“我一般都待在某个地方。”
这又引起了一阵暴笑,不过罗斯韦尔·克劳福德,也就是这个年轻贵族,却笑不起来。他已经准备好要报复了。没有人喜欢被人捉弄。他带着种得意的神情反驳说:“我认识你这个厚颜无礼的人,你只不过是个擦鞋的家伙而已!”
这让所有的男孩都大吃一惊,因为迪克穿得很好,而且没带着他的职业工具。
“是又怎么样?”迪克说。“你有意见吗?”
“一点都没有,”罗斯韦尔撅着嘴说。“只是你最好还是擦你的鞋,不要跑到商店来。”
“谢谢你好心的建议,”迪克说。“是免费的呢?还是要我给钱给你?”
“你真是个没礼貌的家伙。”
“这是个很振奋人心的想法呢,”迪克说道,脾气非常好。
“你也想干绅士家的孩子要干的工作吗?擦鞋工来当店员!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孩子和成人一样都很自私。这些在场的男孩们都把迪克看成是自己的对手,因此也都这么认为。
“我也这么想,”其中有一个为罗斯韦尔帮腔说。
“别自寻烦恼了,”迪克说。“我不是来抢你们的工作的,为了一个星期才三美元的薪水,我还舍不得丢掉既独立又赚钱的工作呢!”
“听到他说的了没有?”罗斯韦尔·克劳福德令人不快地嘲笑说。“你倘若不是来求职的,那你到这儿来干嘛?”
“我陪我的朋友来的,”迪克指着福斯迪克说。“他才是来求职的。”
“他也是个擦鞋的吧?”罗斯韦尔怀疑地问。
“他啊,”迪克高傲地反驳说。“他爸爸是国会议员,而且与全国的大人物关系都很好,这个你不晓得吗?”
男孩们打量着福斯迪克,好象不知道是不是该相信这事,因为从迪克所说的来看,他也没有肯定那么说,而只是以问题的形式提出来。不过已经没有时间多作评述了,因为就在这时候店主来了,扫了一眼门口等着的孩子们,把罗斯韦尔·克劳福德叫了出来,让他进去了。
“我的孩子,你多大了?”
“十四岁,”罗斯韦尔说。
“你父母还健在吗?”
“母亲还健在,父亲已经去世了。他以前是位绅士,”他洋洋自得地补充说。
“哦,是吗?”店主说。“你在城里住吗?”
“是的,先生,在克林顿大楼。”
“你在别的地方工作过吗?”
“是的,先生,”罗斯韦尔不情愿地说。
“在哪儿?”
“在德伊大街的一个办公楼。”
“你在那干了多久?”
“一个星期。”
“好象时间挺短的,为什么不待久一点呢?”
“因为,”罗斯韦尔高傲地说,“那里的人要我早上八点到办公室生火。我是绅士的儿子,不习惯这种脏活。”
“哦!”店主说。“好的,年轻的先生,你先站到一边去,我要和其他几个孩子再谈谈看。”
另外几个孩子被叫进去问话了。罗斯韦尔站在一边洋洋自得地听着。他不由得认为他的机会最大。“那人看得出来我是个绅士,会给他的店增光的,”他想。
终于轮到福斯迪克了,他进去时自己并不抱很大希望。他和罗斯韦尔不同,认为自己和其他求职者相比,条件很差。但他举止谦虚,行为安静,像个绅士一样,一点也不自命不凡,这些都赢得了店主的好感,因为店主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你在城里住吗?”他问道。
“是的,先生,”亨利说。
“你多大了?”
“十二岁。”
“做过其他的工作吗?”
“没有,先生。”
“我想看看你写字写得怎么样。喏,拿着这支笔,把你的名字写下来!”
亨利就他的年龄来说写得一手非常漂亮的好字,而罗斯韦尔在接受同一测试时,字写得很潦草。
“你和父母住一块吗?”
“没有,先生,他们都去世了。”
“那你住哪儿呢?”
“莫特街。”
罗斯韦尔听到这个地方时又撅起嘴来,因为正如纽约的读者们所知,莫特街就在五点附近,离好人家住的地方很远。
“你有什么推荐信吗?”店主亨德森先生说。
福斯迪克迟疑了,因为这就是他预见到要给他带来麻烦的问题。
就在这时,恰好格雷森先生进来想买顶帽子。
“有的,”福斯迪克立即说道。“我想请这位先生推荐我。”
“你好吗,福斯迪克?”格雷森先生刚刚才看见他,于是问道。“你怎么碰巧也在这儿啊?”
“我到这儿来求职,先生,”福斯迪克说。“我可以请您作我的推荐人吗?”
“当然,我很高兴为你说几句话。亨德森先生,这是我主日学校班里的一个学生,我可以很确定地说他的素质和能力都很不错。”
“那样就够了,”店主说道,他知道格雷森先生品质高尚,地位也很高。“您给他的推荐再好不过了。你明天早上七点半到店里来吧,前半年薪水将是每星期三美元。如果我满意的话,之后会把它提到五美元一周的。”
其他的男孩们看上去挺失望的,但没有比罗斯韦尔·克劳福德更失望的了。要是其他孩子得到这份工作他也不会这么在意,但是住莫特街的一个男孩居然会被优先录用于他,一位绅士的儿子,这真是个奇耻大辱。他有点怨恨,忍不住说道:“他是个擦鞋的,不信你问问他好了。”
“他是个诚实而聪明的孩子,”格雷森先生说。“至于你,年轻人,我希望你有他一半好就够了。”
罗斯韦尔·克劳福德厌恶地离开了这家店,其他没被录用的人也跟着他走了。
“运气怎么样,福斯迪克?”迪克一看到他朋友出来就急切地问。
“我被录用了,”福斯迪克带着满意的口吻说。“但多亏了格雷森先生为我说话。”
“他是我们的一张王牌呢,”迪克热切地说。
这位被如此称呼的绅士在孩子们临走之前出来了,很和蔼地和他们交谈着。
迪克和亨利两人都很高兴应聘成功了,工资的确不是很高,但如果节省点花的话,福斯迪克觉得还是过得下去的,和从前一样,他不用付房租,作为回报,他继续教迪克学习。迪克决定,只要他的教育程度可以了,就走他朋友这条路。
“我不知道你还愿不愿意和一个擦鞋的住在一块儿,”他对亨利说。“你现在要做正当生意了。”
“我不可有比你更好的朋友和我一起住了,迪克,”福斯迪克深情地拥抱着我们的主人公说。“就算要分开的话,也得你希望分开才行。”
这样福斯迪克开始了新的职业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