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找回存折一个星期左右后,福斯迪克有天晚上带回一份《太阳日报》。
“你想看到你的名字登在报纸上吗,迪克?”他问。
“好哇!”迪克说。他正在洗脸架边忙着洗手,一天工作下来,他手上留下了不少污迹。“他们没选我当市长吧?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不会接受的,太干涉我的私人工作了。”
“没有,”福斯迪克说。“他们还没选你当市长,尽管那也许只是早晚的事。但如果你想在报纸上看到你的名字的话,这里就有。”
迪克很是怀疑,用毛巾擦干手之后,他拿起那张报纸,顺着福斯迪克的手所指,在“通知取信”这一栏看到了“烂衫迪克”这个名字。
“天哪,真的是呢!”他说。“你觉得这是在说我吗?”
“我不认识别的‘烂衫迪克’,你呢?”
“我也不认识,”迪克一边想一边说。“那一定是我了。但我认识的人中没有谁会写信给我啊!”
“也许是弗兰克·惠特尼呢!”福斯迪克想了一会儿提醒说。“他不是答应过要写信给你吗?”
“是啊,”迪克说。“他还想要我给他写信呢!”
“他现在在哪儿?”
“他说他要去康涅狄格州的一所寄宿学校学习,那个镇子叫巴恩顿镇。”
“很可能这是他写的。”
“我希望是这样,弗兰克是个顶好的孩子。是他第一次让我为自己的无知和邋遢感到羞愧。”
“你最好明天去趟邮局,去拿这封信。”
“他们可能不会给我的。”
“要不你穿上一年前初见弗兰克时穿的那身衣服去吧!那样他们就不会怀疑你是不是‘烂衫迪克’了。”
“我想我会的。我有些不好意思让人看到我穿成那样呢,” 迪克说,他比我们刚认识他时对个人形象整洁要注意得多了。
“只穿一天,或一个早上,”福斯迪克说。
“为了拿到弗兰克的信,让我再受点委屈也愿意。我真的想见见他。”
第二天早上,就像福斯迪克建议的那样,迪克穿上了他久违的华盛顿外套和拿破伦裤子。他一直小心地收着这套衣服,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
迪克穿好衣服后,在镜子里打量了自己一番——如果说房间里这块七寸宽九寸长[ 作者大概忘记了前文的细节,不知怎么把镜子的四边都缩了一英寸。——译者注。]的小玻璃可以被称之为镜子的话。总的看来,这一身打扮并不怎么叫人满意。说实话,迪克觉得这身打扮很丢脸。他一打开门就往四周看了看,确保附近没有人,因为他不想让其他房客看到他现在这身打扮。
他设法悄悄地溜到大街上,在为两三个一大早就来市区的老顾客擦过鞋之后,他沿着纳索街走到邮局。他一直走到写着“通知取信”的小房间跟前,走到窗前说:“这儿有我的一封信,我昨天在《太阳报》上看到的。
“叫什么名字?”办事员问。
“烂衫迪克,”我们的主人公回答说。
“真是个怪名字,”办事员有点好奇地打量着他说。“你就是‘烂衫迪克’吗?”
“你不相信的话,可以看看我这身衣服,”迪克说。
“那当然是个很好的证明,”办事员笑着说。“那要不是你的名字,才怪了呢。”
“我认为应该穿得人如其名,”迪克说。
“你有认识的人在康涅狄格州的巴恩顿镇吗?”办事员问。这时他已经找到了那封信。
“是的,”迪克说。“我认识一个男孩在那儿一所寄宿学校上学。”
“看上去是像个男孩的笔迹,我想这肯定是你的了。”
信被从窗户里递给迪克,他急切地拿过信来,退到一边以便不会挡到那群经常来取信或把信塞到邮筒里的人。他急忙打开信读起来。读者们也许会和迪克一样对这封信的内容感兴趣,因此我们将它抄录如下。
这封信来自康涅狄格州的巴恩顿,是这样开头的——
“亲爱的迪克,——你得原谅我把这封信寄给‘烂衫迪克’;然而事实是,我不知道你姓什么,也不知道你住哪儿。我担心你可能收不到这封信,但我希望你能够收到。我经常想起你,也想知道你现在过得怎么样了,我要是知道该把信寄到哪儿的话,早就写信给你了。
“让我告诉你一些我的事吧。巴恩顿是个很漂亮的乡村小镇,离哈特福德只有大约六英里远。我去的那家寄宿学校的校长是伊奇基尔·门罗文科硕士。他年约五十,毕业于耶鲁大学,一直都在教书。那是一座两层楼的大房子,有一座附属楼,里面有很多男孩们住的小卧室。我们大约有二十个学生,有一位助教教授英语。门罗先生,或老奇基,就像我们在他背后叫的那样,教拉丁文和希腊文。我这两门语言都学了,因为爸爸想让我念大学。
“不过你对我们学习的事是不会喜欢听的,我要告诉你我们是怎么玩的。门罗先生拥有大约五十公顷的土地,所以我们有很大的地方玩。离学校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有个很大的池塘,那儿有只很大的圆底船,很结实。每个星期三和星期六的下午,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去池塘上划船。巴顿先生,就是那位助教,和我们一起去,照看我们。夏天我们可以去游泳,冬天可以好好在池塘上溜冰。
“除此以外我们还经常打球,还玩其它各种各样的游戏,所以尽管我们学得很刻苦,却也玩得很开心。我学得很不错。爸爸还没有决定要送我去哪儿读大学。
“我真希望你在这儿,迪克。我会很喜欢有你陪伴的,而且我也想要你受教育。我觉得你天生就是个挺聪明的男孩;但我想你得自己养活自己,没有多少机会学习。我只希望自己要是能有几百美元就好了,我会让你来这儿和我们一起上学的。如果我有机会帮你的话,你可以相信我一定会帮你的。
“我得结束这封信了,因为我明天还得交一篇作文,是有关华盛顿的性格和一生的。我也许可以说我有个朋友穿着一件曾经属于这位将军的外套,但我想这件衣服现在一定穿得破得差不多了。我不大喜欢写作文,我更喜欢写信。
“我原来没打算要写这么长。我希望你能收到它,尽管我有些担心你收不到。如果你收到的话,一定要给我回信,要尽快哦。你不用介意你的字写得像不像‘鸡爪印子’,就像你以前说的那样。
“再见,迪克。千万别把我忘记哦,你忠实的朋友。
“弗兰克·惠特尼”
迪克很满意地读着这封信。被人记得总是件令人愉快的事,而迪克的朋友又那么少,对他来说,这样一个朋友比对那些朋友多的人的来说要重要得多了。另外,他收到一封写给他的信,这让他有种新的重要感。这是他收到的第一封信,如果这是一年前寄给他的,他根本就没法读懂它。但现在,多亏了福斯迪克的指导,他不仅可以读手写体了,而且自己还能写一手好字。
信里有一段让迪克很高兴,就是弗兰克说到要是他有钱的话会供他读书的那一段。
“他是个顶好的人,”迪克说。“但愿我能再见他一面。”
迪克想要再见到弗兰克有两个原因,一是他见到朋友自然就会开心,二是他也想让弗兰克看到他在学业和生活方式上的进步。
“他会发现我比他第一次见到我时要体面些了,”迪克想。
这时迪克已经走到印刷厂广场了。站在斯普鲁斯大街上《论坛报》办公楼旁边的正是他的宿敌米奇·麦奎尔。
前面已经提到过米奇天生对那些和他情形相似但穿得比他好的人有种敌意。在过去九个月里,迪克整洁的外表已经让这个小市侩窝了一肚子火。米奇认为我们的主人公穿着整洁脸面干净是在放肆,自以为高人一等,用他的话说是在‘冒充款爷’。
这时他惊讶的眼光落在穿着那套旧衣服的迪克身上,那身衣服和他自己的很像,他突然觉得有种胜利感。他觉得“傲气也有失落的时候”,而且没法不提醒迪克这点。
“你身上的这身衣服可真不错啊!”当迪克走近时,他讥讽说。
“是啊,”迪克立即说道。“我刚刚请了你的裁缝。只不过要是我的脸脏再一点的话,我们俩就会被当作双胞胎了。”
“那么说你不打算做款爷了?”
“只是为了这个特殊的场合而已,”迪克说。“我想赶会儿潮流,所以穿上我的制服。”
“我不信你还有什么更好的衣服,”米奇说。
“没关系,”迪克说。“我不会为你相信什么而问你要钱的。”
这时有位顾客走到米奇跟前。迪克回家去换了衣服,之后又去干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