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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迪克收到一封信

小说:衣衫褴褛的迪克 张璘【译】 作者:小霍雷肖•阿尔杰字数:3125更新时间:2019-08-08 10:59:57

迪克找回存折一个星期左右后,福斯迪克有天晚上带回一份《太阳**报》。

“你想看到你的名字登在报纸上吗,迪克?”他问。

“好哇!”迪克说。他正在洗脸架边忙着洗手,一天工作下来,他手上留下了不少污迹。“他们没选我当市长吧?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不会接受的,太干涉我的私人工作了。”

“没有,”福斯迪克说。“他们还没选你当市长,尽管那也许只是早晚的事。但如果你想在报纸上看到你的名字的话,这里就有。”

迪克很是怀疑,用毛巾擦干手之后,他拿起那张报纸,顺着福斯迪克的手所指,在“通知取信”这一栏看到了“烂衫迪克”这个名字。

“天哪,**的是呢!”他说。“你觉得这是在说我吗?”

“我不认识别的‘烂衫迪克’,你呢?”

“我也不认识,”迪克一边想一边说。“那一定是我了。但我认识的人中没有谁会写信给我啊!”

“也许是弗兰克·惠特尼呢!”福斯迪克想了一会儿提醒说。“他不是答应过要写信给你吗?”

“是啊,”迪克说。“他还想要我给他写信呢!”

“他现在在哪儿?”

“他说他要去康涅狄格州的一所寄宿学校学习,那个镇子叫巴恩顿镇。”

“很可能这是他写的。”

“我希望是这样,弗兰克是个顶好的孩子。是他第一次让我为自己的无知和邋遢感到羞愧。”

“你最好明天去趟邮局,去拿这封信。”

“他们可能不会给我的。”

“要不你穿上一年前初见弗兰克时穿的那身衣服去吧!那样他们就不会怀疑你是不是‘烂衫迪克’了。”

“我想我会的。我有些不好意思让人看到我穿成那样呢,” 迪克说,他**我们刚认识他时对个人形象整洁要注意得多了。

“只穿一天,或一个早上,”福斯迪克说。

“为了拿到弗兰克的信,让我再受点**屈也愿意。我**的想见见他。”

第二天早上,就像福斯迪克建议的那样,迪克穿上了他久违的**外套和拿破伦裤子。他一直小心地收着这套衣服,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

迪克穿好衣服后,在镜子里打量了自己一番——如果说房间里这块七寸宽九寸长[ 作者大概忘记了前文的细节,不知怎么把镜子的四边都缩了一英寸。——译者注。]的小玻璃可以被称之为镜子的话。总的看来,这一身打扮并不怎么叫人满意。说实话,迪克觉得这身打扮很丢脸。他一打开门就往四周看了看,确保附近没有人,因为他不想让**房客看到他现在这身打扮。

他设法悄悄地溜到大街上,在为两三个一大早就来市区的老顾客擦过鞋之后,他沿着纳索街走到邮局。他一直走到写着“通知取信”的小房间跟前,走到窗前说:“这儿有我的一封信,我昨天在《太阳报》上看到的。

“叫什么名字?”办事员问。

“烂衫迪克,”我们的主人公回答说。

“**是个怪名字,”办事员有点好奇地打量着他说。“你就是‘烂衫迪克’吗?”

“你不相信的话,可以看看我这身衣服,”迪克说。

“那当然是个很好的证明,”办事员笑着说。“那要不是你的名字,才怪了呢。”

“我认为应该穿得人如其名,”迪克说。

“你有认识的人在康涅狄格州的巴恩顿镇吗?”办事员问。这时他已经找到了那封信。

“是的,”迪克说。“我认识一个男孩在那儿一所寄宿学校上学。”

“看上去是像个男孩的笔迹,我想这肯定是你的了。”

信被从窗户里递给迪克,他急切地拿过信来,退到一边以便不会挡到那群经常来取信或把信塞到邮筒里的人。他急忙打开信读起来。读者们也许会和迪克一样对这封信的内容感兴趣,因此我们将它抄录如下。

这封信来自康涅狄格州的巴恩顿,是这样开头的——

“亲爱的迪克,——你得原谅我把这封信寄给‘烂衫迪克’;然而事实是,我不知道你姓什么,也不知道你住哪儿。我担心你可能收不到这封信,但我希望你能够收到。我经常想起你,也想知道你现在过得怎么样了,我要是知道该把信寄到哪儿的话,早就写信给你了。

“让我告诉你一些我的事吧。巴恩顿是个很漂亮的乡村小镇,离哈特福德只有大约六英里远。我去的那家寄宿学校的校长是伊奇基尔·门罗文科硕士。他年约五十,毕业于耶鲁大学,一直都在教书。那是一座两层楼的大房子,有一座附属楼,里面有很多男孩们住的小卧室。我们大约有二十个学生,有一位助教教授英语。门罗先生,或老奇基,就像我们在他背后叫的那样,教拉丁文和希腊文。我这两门语言都学了,因为爸爸想让我念大学。

“不过你对我们学习的事是不会喜欢听的,我要告诉你我们是怎么玩的。门罗先生拥有大约五十公顷的土地,所以我们有很大的地方玩。离学校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有个很大的池塘,那儿有只很大的圆底船,很结实。每个星期三和星期六的下午,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去池塘上划船。巴顿先生,就是那位助教,和我们一起去,照看我们。夏天我们可以去游泳,冬天可以好好在池塘上溜冰。

“除此以外我们还经常打球,还玩其它各种各样的游戏,所以尽管我们学得很刻苦,却也玩得很开心。我学得很不错。爸爸还没有决定要送我去哪儿读大学。

“我**希望你在这儿,迪克。我会很喜欢有你陪伴的,而且我也想要你受教育。我觉得你天生就是个挺聪明的男孩;但我想你得自己养活自己,没有多少机会学习。我只希望自己要是能有几百美元就好了,我会让你来这儿和我们一起上学的。如果我有机会帮你的话,你可以相信我一定会帮你的。

“我得结束这封信了,因为我明天还得交一篇作文,是有关**的性格和一生的。我也许可以说我有个朋友穿着一件曾经属于这位将军的外套,但我想这件衣服现在一定穿得破得差不多了。我不大喜欢写作文,我更喜欢写信。

“我原来没打算要写这么长。我希望你能收到它,尽管我有些担心你收不到。如果你收到的话,一定要给我回信,要尽快哦。你不用介意你的字写得像不像‘**爪印子’,就像你以前说的那样。

“再见,迪克。千万别把我忘记哦,你忠实的朋友。

“弗兰克·惠特尼”

迪克很满意地读着这封信。被人记得总是件令人愉快的事,而迪克的朋友又那么少,对他来说,这样一个朋友**对那些朋友多的人的来说要重要得多了。另外,他收到一封写给他的信,这让他有种新的重要感。这是他收到的第一封信,如果这是一年前寄给他的,他根本就没法读懂它。但现在,多亏了福斯迪克的指导,他不仅可以读手写体了,而且自己还能写一手好字。

信里有一段让迪克很高兴,就是弗兰克说到要是他有钱的话会供他读书的那一段。

“他是个顶好的人,”迪克说。“但愿我能再见他一面。”

迪克想要再见到弗兰克有两个原因,一是他见到朋友自然就会开心,二是他也想让弗兰克看到他在学业和生活方式上的进步。

“他会发现我**他第一次见到我时要体面些了,”迪克想。

这时迪克已经走到印刷厂**了。站在斯普鲁斯大街上《论坛报》办公楼旁边的正是他的宿敌米奇·麦奎尔。

前面已经提到过米奇天生对那些和他情形相似但穿得**他好的人有种敌意。在过去九个月里,迪克整洁的外表已经让这个小市侩窝了一肚子火。米奇认为我们的主人公穿着整洁脸面干净是在放肆,自以为高人一等,用他的话说是在‘冒充款爷’。

这时他惊讶的眼光落在穿着那套旧衣服的迪克身上,那身衣服和他自己的很像,他突然觉得有种胜利感。他觉得“傲气也有失落的时候”,而且没法不提醒迪克这点。

“你身上的这身衣服可**不错啊!”当迪克走近时,他讥讽说。

“是啊,”迪克立即说道。“我刚刚请了你的裁缝。只不过要是我的脸脏再一点的话,我们俩就会被当作双胞胎了。”

“那么说你不打算做款爷了?”

“只是为了这个特殊的场合而已,”迪克说。“我想赶会儿潮流,所以穿上我的**。”

“我不信你还有什么更好的衣服,”米奇说。

“没关系,”迪克说。“我不会为你相信什么而问你要钱的。”

这时有位顾客走到米奇跟前。迪克回家去换了衣服,之后又去干活了。

  小霍雷肖•阿尔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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