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
刘荣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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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文学的历史,严格说不过约两百年,和欧洲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学史相比,它历时最短但发展最快。在欧洲**上,对美国文学作品不屑一顾的不乏其人,原因之一是它缺乏悠久传统。不过,在19世纪初期,美国文学作品便开始赢得英国与欧洲**有识之士的承认。
华盛顿·欧文(1783-1859)是美国散文家和短篇小说家。他一生曾三度赴欧,在英、法、德、西等国度过十七年。在这期间,他访问名胜古迹,了解风土人情,收集民间传说,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从1819年起,他陆续发表许多散文、随笔和故事。1820年汇集成《见闻札记》,在英国出版引起轰动,流传甚广,使他成为第一个获得国际声誉的美国作家,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司各特和拜伦等人成为他的知交,萨克雷称其为“新世界文坛送往旧世界的第一位使节”。本书被誉为美国富有想象力的第一部真正杰作,“组成了它所属的那个民族文学的新时代”。作品的艺术水平,超过了他的其他任何一部作品。它以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浪漫主义奇想与日常生活场景的真实描写、幽默和抒情结合在一起。不少篇章富有传奇色彩,情真意切,引人启迪,动人心魄。欧文其他杰出的作品尚有:《纽约外史》、《一个旅行者的故事》、《哥伦布传》、《大草原游记》、《阿尔罕伯拉宫》、《征服格拉纳达》和《布雷斯布里奇庄园》等,其中《纽约外史》是他早期的一部成名作。
这里,我们不妨从美国作家查尔斯·达德利·沃纳著的《欧文传记》中,看看其代表作《见闻札记》当年受到欢迎的情况,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或许可以对于我们认识本书的影响有所帮助:“它仍然赢得了公众,给我带来名声,因为一本具有独创性的书在美国是有些非凡出众、不同寻常的。我被人注目,让人拥抱,一段时间因自己获得的名气而受到抬举。我发现自己待在纽约觉得不自在,于是出去旅游了一次。不管我走到哪里都大受关注。我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与生机,与我现在截然不同,我为早年品尝到深受公众喜爱的滋味兴奋不已。”可以说本书充分体现了“欧文散文”的特色,在世界名家散文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魅力与风格,堪称是世界文学中一颗不可多得的灿烂明珠。
本书原名为《杰弗里·克雷恩绅士见闻札记》,亦即欧文当初用笔名“杰弗里·克雷恩”出版了此书,正如他用笔名“迪德里希·尼克博克”出版了《纽约外史》一样,以便出于某些考虑一时起到隐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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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大致包括故事、散文和文学评价三类,彼此既有一定连贯性,又可单独成篇。就欧文的故事和散文而言,也只是一个大致划分,并无明确界线。有的以故事叙述为主,但也不乏抒情色彩;有的以抒情描写为主,但也包含引人的故事。所以小说和散文自然天成地融为一体。
抒情味浓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妻子》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故事。男人有一位美满妻子的确非常幸运,他会觉得生活充满欢乐和阳光。好妻子能和丈夫同甘共苦,尤其在“共苦”上最能体现其伟大之处,因为不少人是同甘容易共苦难。人在遭受重大打击时,精神比较脆弱,这时如果能得到心爱人的安慰和帮助,便会重振生活勇气,创造新的美好人生。可见爱人的理解和支持非常可贵。《妻子》正是讲述的这样一个极其感人的故事。但故事并非平铺直叙,而是饱含浓浓情意。请看如下散文似的描写,多么形象生动:
蔓藤优美的叶儿一直将橡树缠绕,并被树身高高举向
阳光;当雷电劈开强壮的树干,它仍然会用其**的卷须,
紧紧将橡树环抱,同时紧贴碎裂的树枝。同样,上帝绝妙
的安排是,在丈夫幸福时刻,女人仅为附于其上的装饰;
但在丈夫突然灾难临头时,则成为他的支柱,给他慰藉,
巧妙分担其内心深处的痛苦,轻轻扶起他低垂的头颅,抱
紧其破碎的心。
《破碎的心》也是一篇抒情味很浓的爱情故事,写一个女子因为失去心爱的人而心灵破碎,直至悲哀地死去。女人的最大幸福恐怕是得到美满的爱情和婚姻,其次才是取得事业上的成就,而男人一般说来是事业第一爱情第二的,虽然两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女人也希望男人事业有成)。这种看法已为很多人认同(尽管也有其偏见)。所以女人的感情特别丰富。能得到一个深爱自己的丈夫,她便会感到极大满足,生活快乐;但假如爱情婚姻不幸,她的生活会是多么阴郁沉重啊!爱情的确是人们生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读《破碎的心》,我们深深同情女主人公悲惨的命运,并祝愿天下女子都能找到自己幸福的爱情。小说情节简单,作者用了大量篇幅抒**感,所以真难以单纯把它归入小说或散文。
《乡村葬礼》同样抒发着作者浓浓的情感。这里又触及一个人生的重大主题。人生是短暂的,在大千世界里不过几十年时间。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力求生活快乐,有意义。但人终有一死,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于是就有了各种风俗习惯的葬礼,尤其是如果死者生前深为人们所爱,葬礼就更加讲究。是啊,所爱的人离开了世间,但他却给活着的人留下许多美好回忆,怎不令人怀念呢!而各种庄严的葬礼正表达了对死者深切的哀思。这也是《乡村葬礼》所表达的东西。
总之,阅读和翻译本书,我总感到一股浓浓的抒情味贯穿始终,使我为之心动。这也是我喜爱这些作品的一个重要原因。文学作品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以情动人,缺乏感情的作品绝算不上好作品。
追求古朴是作品的第二个特色,也反映了作者的个性。欧文对于古老的风俗习惯、历史遗迹崇尚之至。关于“圣诞”的那几篇作品,他真是描写得津津有味,细致入微:教堂里传来悦耳的乐声,家人们快乐地团聚在一起,亲友们互赠礼物,常绿树分布于房屋和教堂各处,街头乐团尽情地欢歌……在《伦敦古迹》中作者直言不讳地说:“我略爱探古寻旧,喜欢考察伦敦,寻访古迹,它们多见于城市的幽深之处,深藏于荒凉的砖块和泥灰之中,几乎难得一见;不过它们倒从周围平淡无奇的世界里,给人富有诗意和浪漫的情趣。”但作者对于古朴典雅的追求,有时甚至让人产生过分之感。窃认为任何事情都应一分为二,不可太绝对。古代的东西有其纯朴之美,但新生的事物也有其清新之美。而社会要发展,还得有不断的变革和改良。我们不能老是抱住过去的东西不放,否则即变成守旧和古板——这毫不可取。欧文的“思古幽情”是比较突出的。
作品的第三个特色是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我与此非常相投相通,很能感悟作者在优美的大自然中那种极其畅快的心情。说到大自然我便心旷神怡,充满喜悦。那清新的空气,宁静的美景,雄伟的高山,明净的流水……时刻令我向往,只要一有机会我便急不可待投入大自然的怀抱!热爱大自然恐怕是每个人的天性吧,只是有的人表现得尤为强烈。《航程》使我们仿佛看到一片辽阔的海洋,它时而汹涌澎湃,时而风平浪静,呈现出各种神奇美妙的东西。《英国的乡村生活》让我们看到充满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感受到人们生活的纯朴和恬静。那美丽的园林,宽阔的草坪,高耸的大树,成群的鹿子,蜿蜒的小溪,等等,确实令人陶醉!此外,《伦敦的礼拜天》、《作者自述》、《艾冯河畔的斯特拉特福镇》等均流露出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第四个特色是富有传奇色彩。这集中体现在《瑞普·凡·温克尔》、《睡谷的传说》和《幽灵新郎》上,前两篇常被选为欧文的代表作之一,可见传奇作品在欧文创作中的重要地位。三篇作品都构思奇特,耐人寻味。《瑞普·凡·温克尔》叙述温克尔为避开性格凶悍的老婆藏身在卡茨基尔山区,沉睡二十年后醒来发现妻子已故,住屋成为废墟,世间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作品深刻揭露了温克尔懒惰无能、不求上进、落后时代的不良品性,颇有揶揄味道。《睡谷的传说》通过环境描写和气氛烘托,展现了一个着魔般的偏僻山村的生活情景和人物性格。在这个神奇的山谷里有各种各样神奇的传说,如无头幽灵黑森,伊卡博德·克兰传奇的冒险经历等等,使山谷笼罩着浓厚的魔幻气氛。《幽灵新郎》构思巧妙,扣人心弦,亦颇有妙趣。男爵要把美丽的女儿嫁给一位未曾见面的新郎,可是新郎在赴婚途中不幸被强盗杀害。一路的朋友前去告诉这个可悲消息,但却和新娘一见钟情,无法吐露实情。不久他忽然离开,令大家迷惑不解。随后他又像幽灵一样悄然返回,带走了新娘。最后真相大白,经过一番曲折经历他们终于结为相爱的夫妻。由此读者不难感受到故事所笼罩的传奇色彩。
关于文学评价,本书主要有《罗斯科》、《英国作家论美国》、《文学的易变性》和《撰书术》等。《罗斯科》评介英国18至19世纪的一位作家及诗人。他成就卓著,品格优良,令作者倾慕。他的那种不畏艰难、勇于进取的精神确值得学习。《英国作家论美国》一文,评述英国人对美国的歧视和偏狭。美国是一个新兴国家,不像英国那样具有古老悠久的历史;但它堪称后起之秀,发展迅猛,不可低估。事实也证明它已成为世界强国。过去英国等欧洲国家对美国的歧视局面已不复存在。《文学的易变性》指出,无论曾经怎样辉煌过的作家和作品,都终会衰败下去。这是历史的规律,自然的规律,是新陈代谢,我们不必为之悲哀。文学如此,其他事物不也同样如此?《撰书术》反映作者见到的在撰书上的一种“盗窃”倾向。作家们充分利用他人著作,大量摘取,据为己有,这当然不对。但这又是一个“度”的问题。“借鉴”他人的知识,灌输新的东西,应该得到肯定,因为知识彼此连贯,互相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文学评价这样严肃的主题,作者也写得有声有色,形象活泼,妙趣横生,因而说服力强,颇值玩味。在《撰书术》中作者这样写道:“这里是陈腐文献一个隐僻的水池,现代作家们却时常光顾,提取满满一桶桶古典学问,或‘不受污染的纯洁英语’,使其肤浅的思想小溪得以充盈。”《文学的易变性》构思奇特,通过作者与小四开本书的对话,生动反映了作者的一些文学思想,读来毫不枯燥乏味。在谈到罗斯科自强不息的精神时作者写道:大自然“把天才的种子撒向风中,虽然有的死于石头狭缝,有的丧生于荆棘丛里,但有的却能扎下根,勇敢拚搏向上,享受阳光沐浴,使原本贫瘠的土地长出美丽的奇花异草。”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欧文的语言十分典雅细腻。“诗文并茂”也是该书的一大特色。每篇作品开头多引一首小诗,暗示作者要表达的主题。文中也时时引用诗歌。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大量运用,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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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小说、散文、诗歌的翻译而言,它们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绝不可等同视之——这是我后来接触这本以散文为主体的翻译后,产生的深切体会。近二十年前,我读到英文版的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的这本传世佳作时,即十分喜爱。尽管原文深奥古雅,阅读有一定难度——这是业内人士所认同的——但我仍然能为之心动,兴奋不已。我决定把它译成中文,享受“再创作”的欢乐。于是,我怀着一股热情,带着一股冲劲,竟然把不少人认为“难译”的该作译成中文。然而不得不承认,由于缺乏经验,我的初稿并不成功,最大毛病是忽略了散文翻译的特殊要求——文采。散文又有“美文”之称,所以特别讲求文采二字。除本身要有丰富的内涵外,其语言应力求“美”,给人以艺术享受。它不像小说,能够以情节取胜,以情节动人。相对而言它的情节较淡,大多无甚情节。因此,散文是以所包含的思想感情取胜,以文采动人。能欣赏散文、诗歌的人,比只能欣赏小说的人,从文化修养上说大概高一个档次。我们翻译的散文,面对的是前一类读者,如果毫无文采,怎能给人以美感?于是我的初稿便出现“太直”、“平淡”、“口语化”、“不精炼”等问题。唉,原文既能打动我,为什么译出来就黯然失色呢!原因就在于没有把握散文翻译的规律,没有意识到欧文的风格文采问题。
于是,为了把握散文翻译的规律,更好地译出散文的韵味,笔者又沉下心来,专门研读了不少散文作品,包括翻译的和原创的。读的时候我细心体会,力求从优秀的散文中去“悟”出散文语言的特色和规律,以便运用到自己的翻译上。有了这样的准备后,我确实感悟到了散文所具有的一些特有东西,比如语言简练,富有文采等。有很多知识,都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悟的,一旦心有所悟必然就会取得一些收获。在翻译上也是如此。
有了这样的准备工作后,在有关老师的帮助、指点下,我把近二十万字的初稿推翻,重新一句句修改,几乎是重译了一遍。虽然花费不少心血,但十分值得,收获不小,让我永生难忘。修订后的稿子尽管仍然有应完善之处,但比起初译稿已颇有改进,尤其在风格文采上,至少有点散文的“味”了,比较接近欧文的文笔文采了。现举例如下,予以说明。
在《作者自述》一文里,欧文以优美的文笔抒发了他的喜好:
“I was always fond of v**iting new scenes and observing strange characters and manners.Even when a mere child I began my tr**els and made to**s of d**covery into foreign parts and unknown regions of my native city;to the frequent alarm of my parents and the emolument of the town cryer.As I grew into boyhood I extended the range of my observations.My holyday afternoons were spent in rambles about the s**rounding country.I made myself familiar with all its places famous in h**tory or fable.I knew every spot where a m**der or robbery had been committed or a ghost seen.I v**ited the nei**o**ing villages and added greatly to my stock of knowledge,by noting their ha**ts and customs,and conversing with their sages and great men.I even jo**neyed one long summer’s day to the summit of the most d**tant hill,from whence I stretched my eye over many a mile of terra incognita,and was aston**hed to find how vast a globe I inha**ted. ”
这段文字还算不上深奥。我初译如下:
“我总喜欢游览新奇景色,观察奇特的人物和风俗。我还是个小孩就开始了旅行,经常到我出生城市的不同地方,不为人知的地点去探索,常常令我父母惊恐,不过小贩们倒是得到了好处的。进入少年时代,我观察的范围也更加广泛。放假时,我下午便漫游于周围地区,熟悉了所有历史上或寓言中著名之地。凡发生过凶杀抢劫或出现过鬼魂的场所,我无所不知。我参观邻近的村庄,观察其风俗习惯,与哲人和大人物交谈,从中积累了许多知识。我甚至在一个漫长的夏日,徒步旅行,爬上一座十分遥远的山顶,从那儿举目遥望数英里远鲜为人知的地方,惊奇地发现我所居住的地球多么辽阔。”
译文虽较通顺,但就是缺乏“散文味”,谈不上美感。下面是我修订后的译文:
“我总喜爱游览新奇美景,观赏奇风异俗。幼年之时,我便四处漫游,走过不少地方,深入故土的异域他乡,作一番探索。为此,父母常感惊恐,不过公告传报员[ 公告传报员,旧时受雇在市镇街头宣读公告的传报员。]却受益不少。及至少年,观察范围更趋广泛。每逢假日下午,我便畅游四周。由此,历史上或传说中的著名地方,我无不知晓。哪里有过凶杀抢劫,哪里出现过幽灵,我均能一一告知。我去邻近的村庄,观察其风俗习惯,与贤明之士和不凡人物交谈,从而知识大增。在一个漫长的夏日,我甚至远走他乡,爬上一座高山,极目远眺,凝视尚未去过的陌生地带。目睹我所居住的地球广阔无垠,我惊叹不已。”
修订后的文稿,多年前得到有关著名刊物认可并予以发表。这是我文学翻译生涯中,一段难忘的经历。我深知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很多。
关于散文译文,我颇读过一些。夏济安先生的译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的译笔确实富有文采,堪称佳译。可若干年前我对照原文阅读时,还以为不“忠实”,“过左”,怀疑是否可取——那是我浅薄无知的表现。我们从事的是“文学翻译”而非“文字翻译”,讲求整体效果,即“神韵”。表面“忠实”的译文实则不忠。如果说,严复的“信、达、雅”标准,因“雅”字而不尽完美,窃以为就散文翻译而言,是极为完美的。美文不雅何以叫美文?散文失去了文采,便失去了自身的价值,读来索然无味。译文要有文采,译者必须有较深的外文功底。散文语言一般比小说语言难度大,若外文功底不足,便无法对原文“深有所悟”。其次是要有较深的中文功底和文学修养,这是不言而喻的。再就是要把握散文翻译的特殊规律,注重文采,给人以美感,以高雅的艺术享受。就翻译而论,不同的体裁需要有不同的翻译手法,从而体现出不无个性的风格特征。散文翻译有其特殊的规律和要求,它与小说翻译必然是有区别的。不少小说可以通过情节取胜,但散文大多没什么情节,很多情况下靠文采取胜。所以散文又有美文之称。笔者认为,翻译散文一定要尽量表现出它特有的“韵味”,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除了对此要有所意识外,译者还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文学翻译不仅仅是译文与原文在字面上的忠实,更重要的还在于神韵上的忠实,而在散文与诗歌的翻译方面大概尤其如此。如果不注意这一点,不力求在神韵上下功夫,翻译出来的散文就会显得太直,平淡无味,缺乏文采,也就是缺乏散文的那种“韵味”,那种美感,让读者少了一种阅读散文的艺术享受。为了说明笔者强调的这种散文韵味,这里不妨举两个实例,读者或许能更清楚地了解到笔者的翻译手法。如下一段译自《作者自述》一文,曾多次被读者和研究者引用,受到肯定:
“美国有辽阔的湖水,如海洋般银波闪闪;有巍峨的群山,色彩鲜明;有富饶的山谷,植物茂密,鸟兽众多;有巨大的瀑布,在幽静的山中隆隆作响;有广袤的平原,草木青葱起伏,天然而成;有深广的河流,庄严肃穆地流向海洋;有人迹罕至的森林,宏伟壮观;有蓝蓝的天空,夏日彩云飞舞,阳光灿烂,魅力无穷。不,美国人若欲观赏壮丽美景,美国已绰绰有余,无需他求了。”有评论者认为“译者以对等的排比句译之,八个含有动宾结构的排比句一贯到底,犹如后浪推前浪,一浪接一浪,声势夺人,较之原文,毫不逊色。”[ 引自《英语长句的理解与翻译》,相关链接:**://**.doc88**/p-089411178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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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文古雅,因此阅读有较大难度——这或许是在今天名著重译普遍的情况下,仍不多见本书中译本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之所以毅然决定不畏艰难完成此项工作,也主要是基于对作品的喜爱——否则绝对翻译不好的。我能深切感悟到作者的心声,感悟到他心灵的震颤。为尽量保证质量,我曾反复研读原著,每天翻译进度缓慢,反复修改。而此次出版,笔者又专门抽出时间再次认真作了全面修订,从而使拙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名副其实的“全译本”,完整反映出了原著的本来面目。最重要的是全部译出了近两万字的欧文“原注”和“附言”之类的说明文字,这对于读者全面深入地理解和研究作品不无益处。拙译2003年首次出版时,曾略去《修订版序》、《罗斯科》、《约翰·布尔》和《波卡罗克特的菲利普》这些篇章,2008年第一次修订再版时将其全部译出。此次第二次修订再版,又将所有原注等译出(未标明原注的均为译者注),同时对个别地方的用词进一步作了规范和调整,对有疑点的地方对照原文进行了核实和完善。在译诗的押韵上,也力求体现原文的韵律,以便尽量表现出原诗的韵味,同时让读者对西诗的押韵方式有所了解。
重新阅读、修订,仍然使我感到十分愉悦,这除了因为作品本身的魅力外,也是对自己辛勤劳动的认可。此译本如基本能体现作者的主题思想和创作风格,我将十分欣慰;但我明白拙译中的不足在所难免,诚恳希望专家同行和广大读者不吝指正,我深表谢意,并将努力使之完善,以无愧于美国文学之父的这部传世佳作。
本书根据1978年Haskell Springer编,Twayne Publ**hers出版的《华盛顿·欧文全集》翻译。
2003年5月一稿
2008年2月第一次修订
2014年10月第二次修订于天府雄州·四川简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