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笔者曾与一位艺术家[ 马尔雷迪(Mulready)。]进行过一番交谈,此人也许是目前唯一在作品中将完美的绘画与绚丽的色彩相结合的艺术家。在交谈中,笔者请教了如何才能轻易获得那样的效果。得到的回答言简意赅却又全面:“了解自己必须做什么,然后放手去做。”说它全面不仅是因为它适用于所谈论的这门艺术,而且是因为它表达了人类一切活动取得成功的伟大原则。我认为失败往往不是因为方法不对或者缺乏耐心,而是因为对实际所做事物缺乏清楚的了解。所以,尽管当人们为自己提出某种改善计划时,只要稍加咨询,就会发现因为缺乏必要的手段而不可行,从而成为嘲笑有时甚至是谴责的对象,但是让对手段的考虑干扰我们的概念,或者说——并非不可能——甚至妨碍我们承认这些人身上的善与美,这种错误则更加危险。这一点必须谨慎地牢记,因为尽管一个人的理智和良心如果得到真诚的指引,在上天启示的帮助下,足以让他发现什么是正确的,但是无论是理智、良心还是感情,都会因为无此意图而不足以让他确定什么才是可能的。他既不了解自己的力量,也不了解其同伴的力量,既不了解对其盟友的依赖,也不了解意料之中来自对手的抵抗。这些都是涉及哪一种激情可能会影响他的结论的问题,对此一无所知必然会歪曲其结论,不过倘若对自己或同伴的力量的不了解,干扰了自己对责任的理解或者对权力的承认,那只能是他自己的过错。据我对聪明之人失败的原因考察,尤其是政治上失败的原因,我觉得主要是由某一个错误而不是由多个错误造成的。能力、机遇、抵制和不便之间的关系令人怀疑,而又有些无法解释,对这些关系的探究即使不能完全代替绝对必需和正义的决策过程,但也总是先于确定究竟什么才是这一决策过程。有时我们过于冷静的计算反而使得我们轻易接受自己的缺点,甚至导致我们犯下弥天大错,误以为我们的揣度能力本身没有问题,换句话说,误以为侵犯本身的必要性使得侵犯变得无害。我觉得适用于人类政府的也同样适用于独特的建筑政治艺术。长期以来,我一直觉得,在不完善或受到局限的实践过程中,建筑业已经充斥着杂乱而不完整的传统和教条,为了建筑自身的进步,有必要采取一些毅然决然的措施,从杂乱的传统和教条中,整理出适用于每一个阶段、每一种建筑风格的正确的大原则。就像人类把灵魂和肉体结合起来一样,建筑把技术因素和想象因素在本质上结合起来,反映出了同样的勉强才达到的平衡趋势,亦即底部胜过上部,建筑要素与反光材料的纯洁和简朴相互干扰。这种趋势同其它各种形式的物质主义一样,与时俱进,抵制这种趋势的唯一法则是建立在不完全的先例的基础上的。因此如果说这一法则还没有被视为**而加以反对的话,则已经被贬为老朽无用,显然无法适用于新的艺术形式和功能。然而日常生活需要的却正是这些新的艺术形式和功能。我们无法猜测有多少会成为日常生活必需品,它们迫不及待地从每一次现代变革的阴影中爬起来,看上去怪怪的。我们无法通过具体的计算或观察来确定能够在何种程度上满足它们的需要,同时却又不用牺牲建筑艺术的基本特征。建立在过去的实践基础上的任何法规和原则随着新情况的出现或新材料的发明,随时都可能被推翻。为了避免我们的实践活动中一切系统一致的原则,或我们的判断过程中的古老权威的土崩瓦解,如果说这不是唯一方法的话,那么最合情合理的方法就是暂时停止努力,不再理会那些越来越多的奇怪的滥用、限制或要求,而要设法作为每一种努力的指南,确定一些永恒的、普遍的、不可辩驳的公理法则——建立在人的本性而不是知识基础上的公理法则,它可能包含一种事物中的不变的部分,其它任何事物的增长或不完善部分都不能攻击这一部分或者使之失效。
格言1:我们可能随时都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但却并不总是晓得什么是可能的。
也许并没有专属于某种艺术的公理法则。这些法则的范围必须涵盖人类的一切行动。然而它们却都有一些修改了的形式和行动,专属于人类的每一种追求,而且肯定不能认为这些修改后的法则的权威性也随之减小。那些专属于建筑艺术的独特的法则,我已经在本书中努力去描述。由于这些法则一旦得到如实表述,就必然不仅防范各种错误的发生,而且成为各种成功的源泉,所以我认为把它们称作建筑明灯[ “法则即明灯。”“你的话是照亮我的脚步的明灯。”]并非言过其实,而且在努力弄清它们的火光的真正特性或高尚之处时,对无数常常扭曲或阻挡其光辉的障碍,拒绝进行好奇的或特别的探寻并不是懒惰。假使进行了进一步探究,本书毫无疑问将会变得令人更加讨厌,变得不那么有用,因为那样做的话,目前这种简约的形式所避免的错误就会出现。尽管简约,本书涉及的范围却极广,要想深入论述,必须挤占其它研究时间,这一点笔者觉得难以做到。书中的体例安排和术语都是出于方便考虑,而非自成体系;安排纯属主观,术语则不合逻辑;另外,本书也不打算囊括有利于艺术健康的一切原则,甚至是其中的绝大部分。不过读者将会发现,很多重要的原则可以从那些进行特别论述的原则中临时产生出来。对于更明显、更严重的错误,必须进行更真诚的道歉。前文刚刚说过,人类任何工作的永恒法则总是和人类的其它努力的法则相类似。不仅如此,就像我们简化这些实际法则一样,我们将会发现它们已经超越联系或类似关系,成为统治道德世界的伟**则的一些终极神经或纤维的实际表达方式。无论这些法则多么微不足道,其中总存在着某种与最高形式的男性德操有关的东西。真理、果敢和节制被我们尊称为精神条件,全都对手工作品、身体移动和智力活动产生影响,通过它们表现出来。
因此,每一个动作,包括画一条直线或者发出一个音,在方式上——有时候我们通过说它已经真正完成了(就像直线和声调是真实的一样)——都有其独特的尊严,在动机上则可能有着更高的尊严。这是因为一切动作都不会那么渺小,那么毫无疑义,相反,都可以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因而变得崇高;任何目标也不可能大到渺小的动作对它毫无帮助,相反,渺小的动作可能会对它产生很大的帮助,尤其是所有目标中最重要的目标,亦即取悦上帝。难怪乔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 乔治·赫伯特是个典型的英国人(具有伊丽莎白时代脾气的英国人),因此无法想象沉闷的工作本身竟然会是神圣的,无法想象它有时候受逼时会比自愿劳作更神圣,比方约翰·诺克斯作为划桨奴隶时所做的工作。]说:
“仆人用这个卡鲁斯(caluse),
使沉闷的工作变得神圣;
似汝辈清扫法律般打扫房间
使得房间和动作干净。”
所以,在举荐任何行动时,我们面临着两种不同的理由:一种是基于理想关系的表现或工作的内在价值,因此常常微不足道,总是引起争议;另一种则是基于与更高层次的人类德操的关系上,基于能否被一切德操的根源(上帝)接受。前一种方式一般更具有说服力,后一种则无疑更容易得出可靠结论,只是这种方式会引起反感,仿佛在无足轻重的转瞬即逝的话题中,讨论如此严肃的问题有些不恭不敬。不过我却认为在所有错误当中,就数这种错误最轻率。假使我们把上帝排除在我们的思想之外,而不是在小事情上谈论他的意愿,那才是对他的不敬。上帝的权威和智力是无限的,不怕任何小事。世上没有任何事小得使我们不能请求上帝指点,以示对他的尊重,小得只要我们一经手,就足以构成对他的侮辱;凡是适用于上帝本人的,也都同样适用于他给人类的启示。当习惯成为自然,我们使用它时,也最尊敬:在行动中从不提及上帝的意愿才构成我们的无理,把上帝的意愿到处应用才是对上帝真正敬重。我曾经因为用通俗方式介绍上帝的言辞而遭受谴责。我很遗憾这样做曾经给一些人带来痛苦,然而我的本意却是让这些言辞成为每一个论点的基础,每一个行动的试金石,这也就是我这样做的原因。这些言辞我们说得还不够多,记得还不够牢,在生活中我们对它们还不够忠实。白雪、水汽和暴风骤雨对上帝的旨意说一不二。难道说我们的行动和思想比风雪更轻更狂?轻狂得我们要把他的旨意给忘记?
格言2:一切实际法则都是对道德法则的解释。
我已经冒着使某些段落看上去缺乏恭敬的危险,在凡是有迹可寻的地方,都采取了比较高调的论点,而且我想请读者注意,这样做不仅仅是因为我觉得它是到达最终真理的最佳方式,更不是因为我觉得这一话题比其它话题更重要,而是因为在当前这样的时期,无论是何种话题,要么以此方式进行讨论,要么干脆就不讨论。岁月就像它充满神秘一样,满脸严肃地呈现在我们眼前,我们与之搏斗的邪恶就像泄漏出的水一样,重量在不断增加。这不是进行无聊的玄想的时刻,也不是进行艺术娱乐的时刻。世人对上帝不敬的言语越来越响,苦难日增。每一个好人都被要求付出努力,压制或减轻这些苦难,假使在这样的努力过程中,我们有权要求但是并不迫切需要得到某种思想,或者片刻时间,或者某种尝试,那么我们最起码有义务以此人的思维习惯来研究那些我们让他思考的问题,希望他的热情和用处不因少了一个小时而降低,向他显示即使是那些看似机械、无足轻重或值得鄙视的东西,其完善也依赖于对信仰、真理和顺从这些神圣原则的了解,而这些原则已经成为他为之终身奋斗目标。
格言3:我们时代的艺术千万不能奢侈,我们时代的玄想千万不能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