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的行走者
作者:江小麦
分类:婚恋情感
字数:123080
本作品由传奇中文网首发,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作者:江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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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历八月,三伏天,这是整个夏天最闷热的季节了。
王盟从家到地铁站不过三个路口,妆容已经花了一半,她嘴里嘟囔着李眉推荐的定妆粉底真是差劲,又急促的钻进地铁里擦擦汗,补了补妆。
这是她工作以来,租房子离公司最近的地方了。虽然只有这十几分钟的路程,但赶上酷热难耐的夏天,似乎无比的漫长。
一向讲究体面的她,在炎热的夏季,显得是那么的狼狈。
37码的高跟鞋,看起来有些不跟脚,走起路来,像是拽住了两条腿越走越累。
带着耳机,无限循环的听着一首歌,站在地铁的某个角落,观望着行人的一举一动。这里都是和她一样的外地人,他们心中都有一个目标,怀揣着梦想,留在了这里。
八年了,在这里上学,在这里工作,在这里生活,似乎融入了这座城市里,似乎和这里的大地鸟语花香都成为了朋友。
可是也只有她自己知道,打心底知道,这里面的一寸一瓦都和她无关。
她特别想和它扯上一点关系,所以她在努力着,挣扎着,追逐着那奄奄一息的碎梦。
王盟是个爱美的姑娘,走到哪里,她习惯性的包包里带上化妆品,地铁上,洗手间里,电梯口随时随地她都要补补妆,她说,人收拾的干净漂亮,状态就会非常精神,气质也跟着好了起来。
相比地铁的人,她确实光彩照人,经过一夜的消耗,大家像是被榨干一样,萎靡不振,似乎丢失了灵魂。
只有这个时候,她才真正的感觉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一个永远充满正能量、积极向上的人。
音乐突然被打断,进来了一个电话。
“丫头,中秋节你回来吗?”
“还不确定,到时候再说吧”
“别到时候再说了,你表舅妈给你介绍了个对象,你回来见见。不然,你还真要成为一个老姑娘啊”
“好,好,我知道了”
王盟又一次接到了妈妈催婚的电话,挂着大龄剩女的标签,30+的年龄,被这个社会不分青红皂白的定义成被爱情遗弃的人,实在可怜。不过,还好是在这座城里,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了解谁,抹去某省某市的户籍,才活的相对轻松一些。
但妈妈常常将这句话挂在嘴边,女人到了年龄,就失去了原来的水灵,到像晒干腌过的萝卜干,嚼着硌牙。
其实她何尝不希望有一个相伴的人,可是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不是一阵子的事,又怎么能随便将就呢。
王盟跟着人群,涌入人海,每次上下班,她都要从1号线倒2号线,才能到达公司。
换乘时,人与人的间距也不过一个迈步的距离,她敏感的感觉到有个人贴着她很近,她有意识的将手提包往前挪了挪。
正常情况,我们与陌生人相处有一定的距离,超出这个范围,人就会觉得不舒服或者被冒犯。
这个男人,又假装无意的摸了下她的手,王盟瞬间缩了回去,然后狠狠的盯着他。
那个男人眼神闪躲,后退了几步。
王盟前脚正要踏进2号线,那个男人顺手摸了几下她的屁股,王盟立马反应过来,一把抓住那个男人的胳膊,用着37码的高跟鞋使劲踹了几脚。
男人的力气还是比女人大,他拧巴了几下,消失在了人群中。
周围赶路的人都停了下来,莫名其妙看了一会,以为是一对情侣在打架。
真晦气,大早晨就碰到这样的变态男,一直以来,都是在电视上,广播里,听到看到女性遭受**扰,王盟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样的事情,她怎么可能不告诉自己的闺蜜,她在这座城市里唯一的知心朋友,林小枝。
林小枝,85后,一个全职作家,她说,每天叫她起床的不是闹钟,而是梦想。
对于文字的热爱,注定了这姑娘,要一辈子跟它打交道。
十岁那年,作文比赛,她获得了省一等奖。
十六岁那年,她的文章在校园报领起了风潮。
十八岁那年,她凭着一本《你是我的光》,成为了大学里、出版商那的风云人物。
从此,她被大家称呼为作家。
这些硕果累累的成绩,就可以想想未来,她应该会成为一个知名人物,事业发展顺遂,但现实并没有。
毕业之后,做了几年的编辑,高不成低不就,领导不重视,于是她开始换行转岗,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了几年。
遇到第一个赏识她的人,就是自己的丈夫刘畅,他说:“你应该写下去,我永远支持你。”
工作中受挫,消磨掉了所有的信心,她才开始重新规划自己的未来,是不是走错了路,是不是前几年的光景太过顺当,导致自己迷失了方向。
刘畅说:“你先别急着工作,想一想,你究竟想要的是什么。”
刘畅是个IT工程师,工资收入待遇都很高,所以即使林小枝不工作,家里也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
早晨,吃过早餐,刘畅去上班,她则坐在阳台上,手里捧着书,去享受着一顿精神大餐,去等候着夏天的第一缕阳光照过来。
她特别喜欢季羡林的《心安即是归处》里面的一段话: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在内;第三,个人心中思想与感情矛盾与平衡的关系。这三个关系,如果能处理很好,生活就能愉快;否则,生活就有苦恼。
这几年,一直在为生活而生活,挣钱而挣钱,从来没有去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是自己期待的,30岁,她才真的意识到自己老了,不在是凭着青春吃饭的年纪,一个人的思想、感情、矛盾、平衡才是现在真正去考虑的问题。
一个喜爱写作的人,无论停下来多久,都还想试一试,重新出发。
晚上,她做了一顿丰富的晚餐,红烧茄子,黄焖大虾,油炸花生米,上汤娃娃菜,在配上一瓶红酒,生活的档次一下子提高了不少。
刘畅觉得家里要发生大事,他咧着嘴笑,心虚的旁敲侧击的问,这要庆祝什么,还是一场鸿门宴。
林小枝永远都会非常温柔的回应他每个问题,这顿晚餐叫畅享未来。
她终于说出来了自己的想法,都说30岁是个分水岭,她想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在家里全职写作。
刘畅说:“写作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说写就能写出来的,当然,我不是扫兴或者不支持你,只是觉得你丢下了这么久,还行吗?”
林小枝明白他的顾虑,她说:“最近看了不少的书,自己有个大致的思路,我先列上提纲,然后按着提纲来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让我试试吧。”
现在也没有孩子,没有负担,完全不用活在老人假设的一些生活规则之下,可以试一试也无妨。
于是,全职写作的事就这么决定了。
她喜欢在一个安静的环境,手指和键盘碰撞出来的声音,让林小枝能够迅速进入一种状态。文字如同流水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早晨,泡上一杯清茶,端坐在电脑旁,全神贯注的投入到一件事上,内心是无比的舒畅,特别是看到输出的几千字,莫名的成就感。
林小枝是个浪漫,小资的人,刘畅不在家的时候,她一个人也能将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学着菜单做饭,切上一盘水果,冲上自己喜爱的饮料,有时间去花店逛逛,采购一些生命力较强的植物,总之,她会将自己收拾的很圆满。
刚码好几千字,她伸伸懒腰,想外出一趟,便接到了王盟的电话。
“晚上有没有时间,聚一聚?”
林小枝下意识的看了看台历,周五,是每个职场人最轻松的夜晚,“好,老地方见。”
林小枝和王盟是同一个小镇上走出来的,原本不是很熟,偶尔一次朋友聚餐,两个人重逢后,就开始不断的联系,后来关系越来越亲近。
两个人一见面,就直奔花甲小店,她们最爱吃的花甲粉。
一杯饮料,一碗花甲粉,比去吃牛排还要香。
王盟是个心直爽快的人,一见面,就一股脑的将最近发生的所有事说了一个遍,林小枝听着既好笑,又好玩。
其实闺蜜见面,就是两个人互相袒露心声,有时候说出来未必能解决,但说出来,挤压在内心的压力就会缓解一些。
“小枝,你知道嘛,如果换成20岁的我,25岁的我,在面对地铁的**扰者,我可能会默不作声,30岁,我突然长出来了胆子了,你说奇怪不奇怪?是不是我老了,什么都不怕了。”
“30岁,不能说自己老了,是成熟了,现在你是个**,心态跟着转变了。”林小枝说完,咧着嘴巴笑了起来。
“年龄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当你太在意它,反而不好。”
“也是,来,为了你勇敢干杯,其实也正因为有很多女孩选择沉默,那些变态,猥琐的男人才会一次次得逞。”
“那以后来一个,我就干掉一个。”王盟好爽的夸下海口。
“对了,也庆祝我辞职,恭祝我以后成为无业游民。”
王盟疑惑的盯着林小枝,林小枝给予了非常肯定的眼神,我准备全职写作,真正的成为一名作家,好好写一部令自己满意的作品。
王盟并不了解林小枝的过去,只知道她有些才华,如果一个人想开始的自己梦想,没有人会愿意泼冷水,何况是闺蜜呢。
周五的晚上,那些工作上被工作困顿的人,终于得到了解放。
行走在路上的人们,脸上没有赶路的匆忙,马路上自弹自唱的小哥,将整个城市打亮。
王盟和林小枝穿梭在一家又一家店里,汇入人群,消失在人海,每个人都裹挟着自己的梦想,却从来又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