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最新资讯>湖北今古传奇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2025-03-18来源:今古传奇传媒集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湖北今古传奇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统筹协调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全面掌握各部门、子公司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为出资人及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提供必要信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依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北省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文联对湖北今古传奇传媒集团前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包括集团公司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责任、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方面的具体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汇报事项
第四条 集团公司党总支、董事会应按照上级部门各自的管理分工及职责权限,将下列重大事项分别向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省文联等相关上级单位请示汇报:
1.集团公司党建方面重要工作;2.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3.重要人事任免;4.集团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申请破产;5.集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或债券;6.集团公司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发展战略规划、主营业务范围;7.集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变更、重大融资、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资产处置、大额捐赠、重大资产评估、为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之外的企业提供大额担保;8.集团公司负责人薪酬、职工工资总额;9.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未包括的其他需报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省文联的重大事项,按上级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 汇报程序
第六条 重大事项统一由集团公司党总支、董事会负责向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省文联等上级部门汇报,上报事项相关部门负责和分管领导人是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 汇报事项实施一事一报,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附件资料。
第八条 如遇不可抗力等紧急的事项可先口头汇报,再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九条 集团公司未按制度要求向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省文联汇报重大事项,或有意瞒报、虛报重大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相关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总支、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5年2月19日